评:故宫大盗宣判 不等于关上“盗窃门”
2012年03月19日 14:52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江砚
一个小蟊贼,竟头顶“大盗”名号,是因为他偷了故宫里的宝贝。上午,案子在京宣判。
法院认定,被告人石柏魁的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这么说,也因为他竟对故宫下手。对故宫而言,法院宣判,并不等于“盗窃门”关上了。
去年,故宫深陷“十重门”,声誉大损。新任院长单霁翔上任后,在各个场合向公众和媒体释放善意,表示整改决心,获得了舆论的欢迎与认可。不过,真正要关上“十重门”,并不容易。
有两条新闻颇可玩味:其一,单霁翔“故宫专家不得参与非公务文物鉴定”话音刚落,乾隆玉玺拍卖场,又闻故宫专家鉴定声;其二,媒体报道台北“故宫博物院”50年仅丢失一页纸一包盐,而这包清代贡盐还是自然挥发掉的。这样的成绩,自然又让人联想到故宫的“门”。
单霁翔表示,“故宫应成令人尊敬的文化典范”。要实现这样的目标,故宫人自己首先要敬畏文化,要有文化守望者的使命感。如此,才可能一步一步,渐次关上“十重门”。
【编辑: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