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芭跳一场"红色娘子军"给作者2元 冯远征喊冤
本报曾报道的《红色娘子军》原作者梁信与中国国家芭蕾舞剧团的著作权官司从去年10月立案至今,已过半年时间。昨天,梁信的女儿梁丹妮、女婿冯远征召开说明会,在开庭前夕向媒体披露这场艺坛恩怨的详情。
20年前
中芭一次性给过5000元
“没办法,我们是被逼无奈。”冯远征以这样的话开始了说明会。由于多年与中芭不能和平解决著作权纠纷,梁信只好提起诉讼。冯远征说,岳父授权他和妻子梁丹妮处理与中芭的著作权纠纷。
冯远征介绍说,1960年梁信创作完成了《红色娘子军》剧本,次年被拍成电影。1964年被改编为芭蕾舞剧。梁信其实是在芭蕾舞剧搬上舞台后才知道又被改编了。“由于当时没有著作权法,相关单位随意改编也没法做什么法律上的约定。1991年著作权法颁布后,中芭就与梁信商洽著作权许可事宜。”
冯远征表示,1993年双方签下了一页纸的协议,协议上写明,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双方的权益义务。确定梁信的著作权,中芭有为梁信署名的义务,一次性支付使用费5000元。梁信也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签订舞剧改编授权。“虽然当时协议上没有写明期限,但当时著作权法强制规定,著作权授权最长十年。而且当时中芭负责人在给梁信的信中也写明期满后再另议。当时签订协议时,梁丹妮是不同意的,但岳父鉴于和中芭很多老领导的关系,不好意思拒绝,只得同意。”
十年约满
中芭不想再掏一分钱
冯远征说,按照十年的期限,双方的协议应在2003年到期,但是续约问题却一直没有进展。 “2009年,中芭成立50周年,想出一套包括《红色娘子军》的邮票,集邮总公司要求必须有梁信先生的授权,中芭找来,我们才开始谈著作权的问题。”冯远征说:“一开始,中芭表示一定按照法律来办,不差钱,该给多少钱给多少。其实我们不是为了钱,就是为了让老人得到尊重。但过了一周,中芭的态度180度转弯,表示不会再出一分钱。”
冯远征说,中芭认为1993年签订的协议是终生协议,也就是用5000元买断了梁信有生之年及死后五十年的著作权。直到今天,中芭仍然是这个态度。
梁家人曾于2010年向版权局申请调解,但多次调解,中芭坚持己见,调解以失败告终。“我们最初不想打官司,我们也是演员,也是这个圈子的,不希望走上法院去对峙。我们觉得既然协商不了那就写个东西收回版权,但律师说只能起诉才行。所以将争议诉诸法律成了我们最后的选择。我们希望他(梁信)的权利能得到法律的肯定和尊重。”冯远征说。
“案件起诉后,我们和中芭在法院及中国文联的协调下,中芭仍然坚持不给一分钱。让我们吃惊的是,中芭的律师表示《红色娘子军》不适于著作权法。”冯远征反问:“如果中芭真拥有版权,那套院庆纪念邮票为什么都没有出?”
“87岁的老父亲,
不被尊重”
冯远征在说明会上介绍了岳父的转变。“2003年之前我和岳父提起续约的事,岳父都不让提,老人觉得会难以面对中芭的老朋友。但后来岳父主动向我提出来处理纠纷。有一天他在电视上看到京剧《红色娘子军》,老人不停地说‘他们侵权了,侵权了……’一个耄耋老人、一个给中国戏剧创造了经典的老人,现在都不愿看自己的创作。”
梁丹妮接过话筒,说到“87岁的老父亲,不被尊重”时泪流满面。“作为一个女儿,我没给父母尽多少孝心。”梁丹妮哽咽着说,“给他们多少钱,买什么东西都比不上给他们安慰,父亲心里的不平我时时都能感到。我只有五六岁时,父亲带我在中芭舞台的后台,我看到了中芭第一代跳《红色娘子军》的人。现在演员换了五六代人,居然成了现在这种态度。我不希望让父亲带着痛苦离开人世。”
冯远征很气愤地说:“老人住在广州,但中芭到广州演出都没有看过老人一次。当初协议写明要求中芭在节目单和海报上署名,但有时就没有。中芭是有过违约的。”
冯远征还透露,很多单位都和他们联系过改编《红色娘子军》版权事宜。但由于有官司,他们都没有同意。“这个作品我不会让它死掉,中芭不跳,还会有其他芭蕾舞团继续。现在中芭的所作所为就是想让《红色娘子军》死掉。”冯远征说,当初只给了5000元的费用,中芭却跳了2500场,平均一场才2元钱。
冯远征最后说:“我不希望案件不了了之,无论是赢是输,我要让法院给我一个说法。不要让这个经典的作者被人忽视。是为了给老人一个交代,也是一次普法教育。”
本报记者 孙莹 孙小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