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江现千年乌木"后续 有人电话威胁要找麻烦(图) (2)
2012年06月24日 11:25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6月22日,乌木被挖掘机从江中捞起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夏良田表示,按照《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接收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扬或物质奖励。”为便于政府加强监管,希望国家相关部门尽快明确乌木的法律解释问题。
华西都市报记者梁波摄影报道
【编辑:罗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