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开展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严打盗捞破坏行为
(记者甘宁)为配合国家海洋战略,维护国家文化安全,6月26日,自治区文化厅、海洋局联合签署《关于合作开展广西管辖海域内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框架协议》,同时宣布,2012年度广西管辖海域内水下文化遗产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拉开帷幕。这意味着我区的水下文化遗产保护进入一个全新历史阶段。
广西管辖的北部湾海域面积6.28万平方公里,历史文化遗存丰厚。早在新石器时代,广西北部湾沿海地区就有人类居住;秦汉时期,合浦成为中国南海的军事重镇,也是“海上丝绸之路”最早的始发港之一;隋、唐、宋及以后各个历史时期,广西沿海在中国海上交通史、海防史上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文物局局长覃溥介绍,近年来,广西文物部门先后组织开展了沿海水下文物的陆上调查、沿海水下文物扫测探摸等工作,调查收集到一批海上、滩涂及内河等不同环境下埋藏的文物线索,也征集到不少水下文物,为开展保护工作积累了经验。但是,广西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刚起步,对遗产分布情况的了解、保护队伍和设施建设还比较欠缺。尤其是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打捞、偷盗水下文物的事件时有发生,给文化遗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因此,我区文化、海洋部门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将持续进行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的联合执法工作,制止、查处、打击文物违法犯罪行为。
覃溥说,广西所辖海域的水下文化遗产主要有两类,一是码头等海防、海运设施,二是沉船等水下遗物。由于河道冲积等原因,我区现在的海岸线与古时相比发生了很大变迁,有的地方变迁幅度达二三十公里甚至五六十公里。因此,沿海的陆地一线很可能有水下遗存线索。广西目前正在北海合浦规划建设北部湾水下考古中心,将采购一批水下考古设备,进行钦州、北海、防城港三市的海域考古调查工作。
根据该协议,广西将防范各类海洋开发活动对水下文化遗产造成的破坏,工程项目用海、海域倾倒等事项审批时,涉及水下文物保护区域的,要征求文物部门意见。海监机构开展海域巡查时,兼顾对水下文化遗产分布区域的执法巡查,查处盗捞和破坏文化遗产的行为。
两部门的水下文化遗产保护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的时间将从6月持续到9月,在广西管辖的北部湾海域内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