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大视野》节目制作方:所谓“抄袭”不存在
司徒雷登(左一)在燕京大学。 (资料图片)
▲人物纪录片《知是故人来:司徒雷登在华五十年》制作人昨日给本报发来的部分参考书籍、材料图片。
记者 董芳芳
7月23日,《深圳商报》“文化广场”刊登了关于学者陈远指证《凤凰大视野》抄袭其书《消逝的燕京》的稿件《我为什么与凤凰卫视斤斤计较》。稿件刊登后引起关注,被多家网站转载。7月24日下午4时12分,《知是故人来:司徒雷登在华五十年》节目制作人隋永双给“文化广场”发来电邮,对本报报道进行了回应。
该回应文件将节目的制作过程进行了详细说明,包括节目的缘起和采访嘉宾的确定、拍摄过程,编辑稿件的过程,以及与陈远沟通的经过。“我们的看法是:所谓‘抄袭’是不存在的。”邮件中写道。
本报记者昨日下午5时左右电话采访了陈远,陈远表示:“愿意就这些说法再一一回应。”
主要参考了几本书
节目制作人隋永双发来的回应文件长达5762字,落款为“本节目制作人隋永双、本片总编导孙艺峰、制作公司北京四季芬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文件中说:“人物纪录片《知是故人来:司徒雷登在华五十年》是我们北京四季芬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制作的。7月20日晚,我们本期节目制作人与本期节目总编导找到陈远先生,与他当面沟通。7月23日,我们又再次给陈远先生发邮件,与他沟通,向他说明情况。”
面对陈远的“抄袭”说法,隋永双在回应文件中表示:“在制作这部纪录片过程中,除大量的现场采访外,我们主要引用了司徒雷登回忆录《在华五十年》、林孟熹《司徒雷登与中国政局》、郝平先生的《无奈的结局——司徒雷登与中国时局》、沈建中《走近司徒雷登》等书的内容和故事,因为历史事件不允许我们去凭空杜撰。在制作这部片子过程中我们采访了很多人,我们编导也在网上查找、参考及比较了一些资料。如果使用网上资料的话,我们一般会再找书籍或其他资料佐证一下,以保证片中所涉及内容的真实性。据我们了解,发生在司徒雷登身上的故事,除了燕大校友了解一些之外,其他的内容基本都是来自司徒雷登回忆录《在华五十年》和燕大毕业的历史学者林孟熹《司徒雷登与中国政局》等书。细心的观众和读者会发现,后人在研究司徒雷登的时候,也都是参考这几本书,这也就难怪我们会在很多书本和纪录片里发现大量相同或相近的内容和文字描述了,当然,包括陈远先生的《消逝的燕京》,也用大量篇幅引用这些书籍的内容。”
欢迎大家做比对
文件中还说:“我们欢迎大家把本片《知是故人来——司徒雷登在华50年》与陈远先生的《消逝的燕京》,以及司徒雷登回忆录《在华五十年》、林孟熹《司徒雷登与中国政局》、郝平先生的《无奈的结局——司徒雷登与中国时局》、沈建中先生的《走近司徒雷登》等书中的相关内容做比较,得出自己的结论。”
文件在最后一部分申明:“本片《知是故人来:司徒雷登在华五十年》,我们北京四季芬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是制作方,凤凰方面是购买方,所以本片出现任何责任问题,从法理和道理上讲,主要由我们制作方承担,并负责解释、答复和交涉,我们愿以诚挚之心相待。”
陈远可能诉诸法律
本报记者昨日下午5时左右电话采访了陈远,陈远表示,“制作方看似援引了很多原始材料,他们来找我沟通的时候,也把这些情况大致说了,我也很欢迎大家把拙作和该片做对照。他们所提到的这些书,有的是在我的书出版之前,有的是在之后。但是该片的叙述顺序却并非按照他们所说的那些书而是根据拙作,而书中的那些被访者更是我前后花了三四年的功夫去寻找的,后来人去找是很容易获取的。这在历史学界有很清楚的界定,这样的做法起码是违背学术伦理的。该片制作团队的负责人是学历史出身,这一点应该很清楚。另外关键还要看那些材料的联缀顺序,到底是跟拙作相同还是他们所说到的那些著作相同。之前有过两起类似的案件,最后都判定抄袭,我相信这在法律上也会有相应的界定。”
“主创团队前后态度的变化让我感到很惊诧,他们开始主动找到我沟通的时候态度非常好,还说过当天(该片最后一集播出的时间)想在片尾做弥补,但是因为和凤凰卫视沟通起来不是很方便,所以没能在片尾注明。”陈远说,“而凤凰卫视官方至今没有明确答复,只是让制作方出来回应,我也感到诧异。”
陈远表示,自己本来不想诉诸法律,但是现在不排除这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