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演协会提案:著作权法应尊重导演二次获酬权
2012年08月03日 08:37 来源:成都商报 参与互动(0)
8月1日,导演张扬收到一张从西班牙著作人协会发出的收费清单,清单上是西班牙方面为使用张扬电影《向日葵》所付的使用费10块4毛2,“钱虽然很少,但体现了对电影作者的尊重,而我们的著作权法里,导演居然不被认定为电影的作者,呼吁《著作权法》应该尊重电影作者的二次获酬权。”
和张扬遭遇相同,收到类似清单的导演还有何平、贾樟柯等多位导演,他们在各自的微博上都晒出了这次意外的“收入”,并由此一起呼吁相关部门能够引起对导演著作权的重视,而身为导演协会会长的女掌门李少红,也第一时间在微博上公布了导演协会为此作出的努力:协会已经出面向国家新闻总署版权局法规司提交了相关的修正提案,希望能将“导演是电影的作者”明确写入新的《著作权法》。中国电影导演协会的会长李少红随后也就此事明确观点和态度,她表示,“协会已经正式向国家新闻总署版权局法规司提交了修正提案,明确了我们的诉求:1、导演应该是影视作品作者;2、作者应该拥有二次获酬权;3、知识产权保护应该延续至70年。” (记者 陈玲莉)
【编辑: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