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定义“故居”:逝去名人出生地或长期居住地
记者 耿诺 实习生 赵洪潭
无论是以居民为主的新太仓胡同,还是串联起东四清真寺和二郎庙原址、如今已经成为商业“黄金地段”的东四南大街,或是借由“闹市口”而兴起的南闹市口,都将因成为本市新增的3片历史文化保护区而享受到“升级”的保护。
昨日,在本市第21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论坛上,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本市正在编制《第三批3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这份针对东城区新太仓、东四南和西城区南闹市口3片保护区的保护规划,将严格控制这些区域的开发与利用。
3片新增“文保区”
紧邻老式商街“沾光”
记者发现,新增这3片保护区都紧邻着非常出名的历史文化名城片区。新太仓附近的东直门内大街、东四十条,东四南大街北侧的东四北大街,南闹市口北的闹市口,都是旧日京华有名的商业集散地。相比较而言,这次的保护更像是一次“延伸”。
“由于此前已经发布了30片历史文化保护区,这次再新增3片之后,旧城区内就会有33片历史文化保护区。”名城委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这3片再加上前两批中部分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范围,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总占地面积达到了414公顷。
2002年,本市首次公布了《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在这份文件中,首次提出了要对历史文化保护区“进行院落划分、用地调整、人口密度分类、改善市政基础设施条件等做法”。
而两年之后,本市又公布了第二批、1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规划,其中,有5片位于旧城区。在这一规划中,要求对历史文化保护区进行风貌保护和高度控制。
相关负责人说,这新增3片的保护规划,实际上已经在2005年北京市总体规划修编时就已经提出。《北京第三批3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编制完成后,旧城区将会拥有33片历史文化保护区,对旧城的保护,会更加立体而完整。
什刹海国子监皇城北锣鼓巷
4处“文保区”扩大范围
除了新增的3片保护区以外,在《北京第三批3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中,还扩大了什刹海、国子监、皇城、北锣鼓巷4个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范围。
“很多人都以为京城是方方正正的,可看到当时的地图才能发现,城界也是有凹有凸的,因此保护区的范围也不会是规整的,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角度说,保护也应该按照院落的规制进行,而不是直接画一条线。”相关负责人在PPT中展示出一张旧城地图说。
据了解,这次选择扩大的4个历史文化保护区,就是根据总体规划中确定的新保护范围而重新划定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规划稳定后,新纳入4个历史文化保护区的面积、位置也将随之公布。
记者了解到,今年名城委还将选取天桥地区的景观重现作为旧城保护试点,以海淀区贝家花园为例进行郊区文化保护试点,并选取平谷区的仁义巷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试点。相关负责人说,试点的内容将包括摸清文化内涵,理清保护概念,编制保护规划、政策,实施保护措施等。试点成功后可为其他区县提供保护模式。
专家释疑
“故居”“旧居”有何不同
“从1912年到1926年,鲁迅在北京生活了14年。他曾在北京绍兴会馆、新街口公用库八道湾11号、西四砖塔胡同61号和阜成门三条21号居住过。虽然这四个场所鲁迅都居住过,但是称呼却不同。”面对之前沸沸扬扬的“鲁迅故居被拆”事件,名城委一位专家昨日做出回应,对于名人居住过的地方,可分别以“故居”、“旧居”、“作品诞生地”、“寓所”等进行定义。其中,故居一般指某位已经逝去的名人的出生地、或者小时候长期居住过的地方;而旧居则是指他短期居住的地方,通常在家乡以外;“寓所”一般指由他人借出或者通过其他形式暂住的房屋,名人并不拥有产权。
“以鲁迅先生居住过的地方为例,绍兴会馆位于北京市宣武区南半截胡同7号,鲁迅曾在此住了7年,《狂人日记》写于此。但只能称它为是鲁迅寓所或者鲁迅旧居,而不能称为是鲁迅故居。”专家打比方说,这就好像某人到某地长租酒店一个房间,即使客居多年,都不能称为故居。
而据可考资料,八道湾11号是鲁迅于1919年8月买下的,直到1923年8月迁居砖塔胡同为止,鲁迅在八道湾共生活了3年多。因为八道湾是鲁迅花钱买的房子,便可称其为“鲁迅故居”。砖塔胡同的居住条件较差,鲁迅仅在此暂居9个多月,于是这里仅能称为鲁迅的寓所或者旧居。
专家说,后来鲁迅向老朋友齐寿山、许寿裳各借400银元,买下了阜成门内宫门口西三条21号的院子。这本是一座破旧不堪的院子,鲁迅亲自设计并绘制了草图,对院内原有的6间旧屋进行了改造翻修。他在房子的东西两边各加了两小间厢房,使小院布局更加合理、实用。这里就可称为“鲁迅故居”。
记者了解到,对“故居”的认定目前非常有限,“故居”也受到法律保护;而“旧居”的认定门槛则低得多,目前尚无明确法规保护“旧居”,而根据此前的公开信息显示,目前很多名人的“寓所”和“作品诞生地”,都还没有纳入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