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写作时,我是个皇帝(2)
二
莫言在自己的作品里,对家乡山东高密有着神奇瑰丽的描述:无边无际、血一样颜色的红高粱,浊水流淌的墨水河,方圆几十里的野草洼地,神奇古怪的作坊草鞋窨子,还有各种作物,如高粱、玉米、地瓜、棉花、麦子、向日葵等等,各种动物,如狐狸、野狗、乌鸦、狗熊、麻雀、兔子、老鼠等等;各种虫子,如蜜蜂、苍蝇、蚊子、蚂蟥等等。在莫言的作品里,包罗万象地出现了各种景象,这种性质相异,特点不一的风景,在此前的作品里是不相容的,但是莫言大胆地、天马行空地把它们放在了一起。把英雄和狗熊放在一起,把君子和小人放在一起,把香蕉和大便放在一起,把高尚和卑鄙放在一起,把美丽和丑陋放在一起,把馨香和恶臭放在一起,把男人和女人放在一起。莫言打破各种清规戒律,统统都放在一起。
莫言笔下的“高密东北乡”就好像《西游记》里那个妖怪手中的宝瓶,无论是什么东西,只要你能够答应一声,就会被装进里面去。“宝瓶”的特点就是,外面看似小巧,里面却大有乾坤。
在抽象的地图册里,高密北望莱州湾,南觑胶州湾;胶济铁路贯穿其间,高速公路四通八达;东临胶莱河太古河之流淌,西有峡山水库之高悬。土地肥沃,作物丰饶,江河密布,高粱丛生,百姓善良,人民彪悍。无论按照什么风水学说,高密都是一个物宝天华,人杰地灵的泱泱大郡。
往大里想象,远古之圣人孔丘孔老夫子,也许就诞生在高密这里。用莫言那种天马行空的笔法,我们还可以假设孔夫子曾在高密设坛招徒,口吐圣言;无论是达官贵人还是下里巴者,最低学费“束修”二条,即可进入师门。然后,老孔登高望远,开讲仁义道德,流风所及,遍惠千古。由此可见,在高密这片丰沃的土地上,盛产上官斗、司马大牙、司马库、余占鳌、余豆官等等英雄好汉,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如果莫言本人有幸出生在那个风云变幻、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的时代,想必也是个占山为王、砍人脑袋如开瓜切菜的不凡人物。如果这样的假设成立,在《丰乳肥臀》里,“我二姐”上官招弟用猫腔所深情演绎的那个雪夜出击、英勇炸毁日寇铁路大桥从而威振四方的铁血男儿司马库就不是司马库,就有可能是莫言了。每个人都是时代造就的,莫言成不了司马库,司马库也成不了莫言。在司马库的时代,人们就得为贼为寇打家劫舍占山为王;在莫言的时代,人们就得打字上网聊天泡妞神出鬼没地收受贿赂贪污腐败。
莫言生不逢时,出生在 1955 年这个毫无特色的年份的春天里。莫言生得晚,我生更晚,不知道这一年里发生过什么值得说的大事。据此我们可以拔高说,莫言的出生,算得上是“高密东北乡”这个年份的一件大事了。
只不过,当时的高密东北乡平安村的村民对此毫无感觉,也许他们觉得掉到土木灰里的莫言跟畜圈里的小崽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别。跟我们这个国家所有地方一样,村民们有着旺盛的生育能力,生个孩子就像生条驴一样——按照莫言的长篇小说《丰乳肥臀》里上官家的看法,甚至还不如生条驴重要。在小说里,上官鲁氏,这个跟马尔克斯的长篇小说《百年孤独》里女族长乌苏拉一样性格倔强、生命力旺盛,意志坚定的妇女,在就要生下上官金童和上官玉女这对双胞胎的关键时刻,她的家人都跑去关心同时生育的那条母驴了。根据莫言的回忆,他的亲生母亲的一生也是这样的多灾多难、顽强质朴,一次为了抢收谷场上的粮食,她把莫言之前的一对双胞胎生在了打谷场上。
在一篇文章里,莫言较为详细地描述过他母亲的形象。莫言的母亲是一个身体瘦弱、一生疾病缠身的普通乡下女人。她四岁的时候,母亲就死了,由“像钢铁一样坚强的”姑母养大。她从四岁开始缠脚,缠了十年,十六岁的时候,嫁给了当时十五岁的莫言父亲。从此开始了长达六十多年的艰难生活。她生过许多孩子,但是活下来的只有四个。莫言写道:“我想困扰我母亲一生的第一是生育,第二是饥饿,第三是病痛,当然,还有她们那个年龄的人都经历过的连绵的战争灾难和狂热的政治迫害。”在莫言诞生之后,因为他的饥饿感,因为他的惊人食量,母亲没少为他操心,也常常因为他而遭受各种误解和委屈。也许正是对于母亲的这种深切的认识和同感,使得莫言跟他的“高密东北乡”产生了密不可分的情感联系。在莫言的小说中,直接写到“母亲”的以野心巨大、篇幅浩瀚的长篇小说《丰乳肥臀》为最。长达五十万字的长篇小说《丰乳肥臀》体现出了莫言的浩阔视野和丰富复杂的情感综合能力,那里面对于母亲的深情叙述,充满了真正的刚性。
很显然,一名作家无法斩断自己和故乡的天然联系。肉体的脐带割断了,精神的潜溪却汨汨流淌。甚至可以这么说,有什么样的地方,就会诞生什么样的作家。也许这种事情不是绝对的,却是普遍的。什么鸟儿唱什么歌,什么花儿结什么果。
不是碰巧,而是必然地,出生在1955年春天的莫言,正好插翅难飞地在人的一生中记忆力最敏锐的少年时代,深刻地体会到了灾荒年代给自己和村民们带来的深切痛苦。饥饿的感受给莫言带来的体验和记忆,是难以磨灭的。饥饿未必会把所有人都造就成作家,但是饥饿总是让人对于饥饿本身记忆深刻。莫言自己的文章里,反复地提到“饥饿”这个词,这种难以忘怀的饥饿感受也许就是他后来得以从小说这个精神的后花园里某条交叉的小径中重新返回高密东北乡的动因之一。在那个年代,童年时代和少年时代的莫言,基本的人物形象是:脑袋大,身子小;肚皮透明,皮包骨头。高密东北乡平安村的小孩,都像他一样生有一张不知疲倦的、勇于探索的嘴巴和一个无底洞般的巨胃。
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初,正是中国现代史上一个古怪而狂热的时代,一方面是物质极度匮乏,老百姓吃不饱穿不暖,几乎可以说是在死亡线上挣扎;另一方面,人民的政治热情高涨,在不知疲倦地进行着共产主义的崇高实践,勒紧了裤腰带,饿死了亲人就地掩埋,中国人民竟然还有满腔的热情和大量的枪支弹药和粮食药品支援第三世界的同志们。其结果,就是像莫言这样的小孩饿得嗷嗷乱叫,像老鼠一样遍地乱窜,到处觅食。
莫言说:“那时候,我们这些五六岁的孩子,在春、夏、秋三个季节里,基本上都是赤身裸体的,只是到了严寒的冬季,才胡乱地穿上一件衣服。”莫言继续说道,“那时候,我们身上几乎没有多少肌肉,我们的胳膊和腿细得像木棍一样,但我们的肚子却大得像一个大水罐子。我们的肚皮仿佛是透明的,隔着肚皮,可以看到里边的肠子在蠢蠢欲动。我们的脖子细长,似乎扛不住我们沉重的脑袋。”
那时候,他们这些屁大的孩子饿得嗷嗷乱叫,每天想的就是食物以及如何弄到食物。为此,他们这些凶狠的小家伙竟然想出了吃煤块的主意。
莫言回忆说:“一九六一年的春天,我们村子里的小学校里拉来了一车亮晶晶的煤块??一个聪明的孩子拿起一块煤,咯嘣咯嘣地吃起来,看他吃得香甜的样子,味道一定很好。于是我们一拥而上,每人抢起一块,咯嘣咯嘣吃起来。我感到那煤块越嚼越香,味道的确是好极了。”
同样的情形,莫言在另外一篇散文里写到过,我们可以看看这篇散文里的叙述:
“一九六○年春天,在人类历史上恐怕也是一个黑暗的春天。能吃的东西似乎都吃光了,草根、树皮、房檐上的草。村子里几乎天天死人。都是饿死的。村里人也老实,饿死了也不会出去闯荡。后来盛传南洼那种白色的土能吃,便都去挖来吃。吃了拉不下来,又死了一些人。于是不敢吃土了……冬天,学校里来来了一车煤,亮晶晶的,是好煤。有一个生痨病的杜姓同学对我们说那煤很香,越嚼越香。于是我们都去拿着吃,果然越嚼越香……”
对比一下两篇文章,我们可以发现其中微妙的差别,比如前面的一篇里,吃煤的时间是“一九六一年春天”,后一篇里是“一九六○年春天”。时间的偏差我们可以认为是莫言记忆上的一点小小的失误,但是事实的传达上,两篇文章都把那个时代的“饥饿”特征鲜明准确地表达出来了。其中的饥饿感如此让人记忆深刻,如此鲜明,也许是莫言在回忆这件事情时模糊了故事发生的季节背景的原因之一。
儿童时代的莫言们想象力如此丰富,在那个灾荒的年代,没有把他们这些小东西,尤其是莫言这个富裕中农的后代饿死,简直就是太幸运了。按照莫言自己的回忆,他其实是一个命很大的人。这位老兄两岁的时候曾经掉进过茅坑里,还是他哥哥把他拎出来冲洗干净的。
农村的小孩子都这样,就像草丛里爬来爬去的蚂蚁一样孜孜不倦地活着。既然命大,就年年月月地长,到了一定的年纪,就上学念书识字。大家都是这样,没有什么好说的。问题在于莫言这位普通的少年比较古怪,成年累月吃不饱穿不暖的,竟然天生就拥有一个记忆力不凡的脑袋。他六十年代初上学,到了“文化大革命”开始时,念到了小学五年级。
很可惜的是,因为“富裕中农”的可怕成分,莫言小学毕业之后,就被禁止上中学了。他十一岁就早早辍学,回到乡村当一名“小社员”,给生产大队放羊。莫言回忆说,那时候,放完羊回家,他总能看到小学同学们在农村联合中学里欢快跑动的身影。然后,他就双眼噙着泪水回家。从十一岁到十八岁,莫言都在与大人一起出工的艰苦劳动中度过。他对乡村的认识,对田野的认识,对动物的认识,对昆虫游鱼的认识,远超那些在学校里背诵语录后去学农的小学同学。他可以长时间地躺在草地上看着天上流云,长时间地胡思乱想,还可以在家里把大哥上大学之后留下来的词典和几本鲁迅白皮书翻个滚瓜烂熟。我以为,这才是学到了真正的干货。
在那个特定时代,莫言的辍学,居然收到了“失之东隅收之桑榆”的效果。
一九七三年,十八岁的莫言获得了去县棉花加工厂当临时工的机会。他以自己的勤恳努力和在文字上的特殊才能,在县城里待了三年多,然后鬼使神差地报名参了军,“混进了革命队伍”。
从一九七六年参军,到一九八一年以二十五岁的超龄获得提干,升为排级干部,莫言当了整整六年兵,而一般士兵三年就要复员回乡了。莫言说过,他一生的最大愿望,就是逃离农村,只要有一线机会他都要努力,而提干之后,他就再也不用返回乡村了。
但作为一名文职干部,莫言在河北保定和北京延庆呆着,很是无聊,在极度无聊之下,他开始了小说创作。一九八一年,他在河北保定地区的《莲池》杂志上发表了两篇小说,每篇七十二元稿费,两篇一百四十四元。这笔稿费,在当时是一笔惊人的收入。莫言说过,拿到了这笔钱,他立即就给自己买了一块手表戴上。然后请战友们去吃喝。
摸索了一阵之后,莫言以自己在棉花加工厂做临时工的亲身经历,写成了短篇小说《售棉大道》,接着他又模仿孙犁的笔法,写出了《乡村音乐》。正是这篇小说获得了孙犁的赞赏,使得莫言在一九八四年七月,获得了解放军艺术学院文学系系主任、著名作家徐怀中的赏识。
在军艺学习后,莫言像是被高手打通了任督二脉一样,突然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两年间他疯狂地创作,发表了近二十篇中短篇小说,先以中篇小说《透明的红萝卜》成名,继而以中篇小说《红高粱》名扬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