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报纸掀开尘封往事:清明节曾为烈士节
中新网石家庄4月4日电(陈林 李洋) 清明思最重。清明节前后,尽管天气阴冷,河北各地纷纷掀起红色纪念潮。在省会石家庄,一份红色文献现身也引起媒体关注,这份64年前的老报纸证明新中国成立前夕曾明确提出定清明为烈士节,有学者呼吁应予恢复。
河北省是红色老区,战争年代曾涌现李大钊、马本斋、狼牙山五壮士、董存瑞等著名烈士,抗日战争时期加拿大援华医生白求恩、印度援华医生柯棣华也在这里安眠。连日来,河北各界纷纷前往红色遗迹公祭先烈,寄托哀思。仅华北军区烈士陵园透露,清明期间,将有超过30万人到陵园悼念。
石家庄市社科专家王律是位红色收藏家,兼任中国收藏家协会书报刊收藏委员会副主任。近日,他在收藏的上千种报纸中发现了一张《晋绥日报》,证明清明节缅怀先烈的倡引早已有之。
4日上午,记者在王律家中见到了这份发黄的老报纸。该报1949年3月20日头版头条就是《华北人民政府通令 定清明为烈士节》为题的报道。报道说,为纪念各地在人民解放战争中牺牲的烈士,华北人民政府向各省政府、行政公署及直辖市政府发出通令,通知各地于清明节举行烈士纪念会,进行扫墓,并在烈士碑上加刻烈士姓名,在烈士陵园中增植树木。
通令称,“此为华北基本上已解放后的第一个烈士纪念节”。
王律还找出了由华北人民政府编册的《华北政报》,上面也有关于烈士纪念节的记载。他正亲手为儿子制作扫墓用的白色纸花,希望下一代铭记:正是先烈的牺牲,换来了今天的幸福生活。
长期研究华北人民政府历史和红色新闻史的王律告诉记者,《晋绥日报》是解放战争时期中共晋绥分局的机关报,前身是1940年创刊的《抗战日报》。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央政府的各个部门就是在华北人民政府的基础上组建的。设立“烈士节”的通令是华北人民政府在石家庄平山时期组织起草、酝酿制订的一项行政法规,也为“开国第一城”石家庄留下了一笔宝贵的红色文化资源。
河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同乐表示,华北人民政府是中央人民政府的雏形,这则通令是近年首次披露的在新中国成立前夕明确提出设立烈士节的红色文献,为研究解放区有关烈士纪念活动和节俗法令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张同乐说,1948年8月,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在石家庄电影院开幕,选举董必武、聂荣臻等27名华北人民政府委员,华北人民政府宣告成立。9月20日至24日,在平山县王子村召开华北人民政府第一次委员会,选举董必武为华北人民政府主席。管辖范围为河北、山西、平原、察哈尔、绥远五省和北平、天津两市。1949年10月31日,华北人民政府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正式撤销。
“在清明节纪念自己先祖、亲人的时候,不要忘了还有为国家献身的烈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张同乐和王律等学者认为,应恢复烈士节。石家庄作为河北省会,新中国从这里走来,建议在全国率先恢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