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战犯铃木启久:强征慰安妇 散布霍乱菌 毒气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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铃木启久在供词中写道,“在侵略中国期间”,“只我个人的记忆即杀害了5470名中国人民,烧毁和破坏中国人民的房屋18229户,其实际数字很(可)能还多”。
图左是部分笔供原文,图右是笔供的中文译文。
新华社发(中央档案馆供图)
铃木启久
1890年生于日本福岛县
1934年到中国东北参加侵华战争,任步兵第28联队长辅佐
1945年4月任陆军中将,第117师团长
1945年8月31日在吉林被俘
1935年3月上旬前后 援助高木大佐“于上板城附近烧掉了两个共有300户的村庄,并杀害了很多中国人民”。
1940年9月 在安徽宣城作战中,对躲在屋内的约50名抗日军人“以毒瓦斯将其全部惨杀了”。
1941年 在安徽巢县设置慰安所,并诱拐了20名“中国妇女及朝鲜妇女做为慰安妇”。
1941年11月 在河北枣强攻击八路军,“杀害了10人,并烧毁约有600户两个村庄,同时屠杀了100名中国农民”。
1941年12月 “强制居于长城线附近2公里以内的”“居民迁移,使之成为无人区”。
1942年4月 在河北丰润田官营 “大力的虐杀了八路军,在鲁家峪攻击洞穴时使用毒瓦斯惨杀了八路军干部以下约一百人,”又将 “逃至鲁家峪附近村庄避难的235名中国农民用野蛮的办法惨杀了 (将其中的妊妇剖腹了),烧毁房屋约800户,将往玉田送交的俘虏中杀害了5人,强奸妇女达百名之多”。
1942年7月 在丰润将 “民房烧毁了500户,惨杀了约100名中国农民”。
1942年9—12月 为把迁安、遵化等地“变为无人地带,即强制该区的居民全部迁移。”“在该地区烧毁的房屋达一万户以上,强迫搬走的人民达数万以上,被惨杀者也甚多。”
1942年10月 “对滦县潘家戴庄1280名的农民采取了枪杀、刺杀、斩杀及活埋等野蛮办法进行了集体屠杀,并烧毁了全村800户的房屋”。
1942年 命令日军盘踞地区 “皆设有慰安所,并引诱约60名的中国妇女任慰安妇”。
1944年5月 在河南新乡 “向抗日军游击队进行攻击并将其杀害约10人,同时将战场附近的村庄烧毁约300户,杀害约100名的中国农民”。
1944年7月 在河南封丘“杀害了约40名的抗日军游击队,并在其附近烧毁了一个约有400户的村庄,杀害了约100名的中国农民”。
1944年8月 向河南怀庆抗日军队 “进行攻击,并杀害约10人,将农民的房屋烧掉了约400户,虐杀了约30名的中国人民”。
1944年11月 “我命令步兵部队侵略林县南部地区后,在撤出该地区之同时,由防疫给水班在三、四个村庄散布霍乱菌,因此后来我接到 ‘在林县内有100名以上的中国人民患霍乱病,死亡人数也很多’的报告”。
“我为了试验以空气注射杀人的方法,于1945年春在怀庆的师团野战病院命令“进行试验,即给予当时住院的1名中国伪县警备队员极高的代价进行了试验”。
1945年春 在怀庆一村庄 “将该村庄的农民杀害了约500人,将全村600户房屋烧掉了”。
1945年 在 “蟠居地区命令设立所谓慰安所,并引诱约60名的中国妇女和朝鲜妇女任慰安妇”。
1945年7月 中旬“在醴泉进行了侵略,惨杀了约40名中国人民”。
(摘自中央档案馆官网·铃木启久1954年笔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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