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学先驱最早捐遗体 西医解剖遗体曾被斥责
新闻学先驱
最早捐遗体
作为重口味法医剧的忠实粉丝,我对人体解剖学在近代中国的发展十分好奇。以前,我们也在专栏里说过,1913年,中国通过了第一个许可人体解剖的法例,这也标识着法医学在中国的起步。在这之前,谁敢在尸体上动刀子,那一定是要吃牢饭的,而且一定会掉到鄙视链的底端去。
西医解剖病人遗体
画报斥其“辣手戮尸”
创办于1884年的《点石斋画报》算是当时态度最为开明、传播科学新知最为积极的报纸,可对“遗体解剖”这一新鲜事,编辑记者还是很看不过眼。
1888年1月的一期《点石斋画报》曾报道了上海法租界一名洋人猝死,西医及时解剖遗体,寻找病因的新闻。不过,对西医的这一做法,《点石斋画报》嗤之以鼻,称其“借口疑难以奏其有形之刀,令死者无故而遭戮尸之惨,多见其技之庸而手之辣”。幸亏这事是洋人干的,如果是中国人冒险来干,非被唾沫星子淹死不可。
遗体解剖合法化
捐赠者寥寥无几
有句话说:“破铁城易,撼旧俗难。”所以,虽然许可遗体解剖的法律在1913年通过了,但愿意捐献遗体的人少而又少,而从事案件刑侦工作的检验吏或医学院的学生想对暴毙之人进行解剖,查明原因,也往往会被地方官严厉喝止。
就是在这样的情境下,中国新闻学先驱戈公振先生作出了捐赠遗体、供医学研究的决定。1935年10月,戈公振先生去世,上海医学院依其遗嘱,对遗体进行了解剖,并得出了死因为“溶血性链球菌之败血症”和“急性腹膜炎”的结论。戈公振先生的举动,在如今不算惊人,在当时却是石破天惊,在他的同时代,作出同样举动的不过寥寥数人而已。
(文/王月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