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作家诉谷歌首案开庭
上海女作家棉棉要求对方停止侵权 赔偿损失6万余元
因不满谷歌在其网站“图书搜索”栏目提供《盐酸情人》的下载,上海女作家棉棉将谷歌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6万余元。
今天上午,此案在海淀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据悉,这是中国作家第一次以个人身份状告谷歌。
棉棉本人没有到法院参加庭审,她的代理人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孙景伟律师告诉记者,棉棉回绝了很多记者的采访,她这次打官司主要是为了讨个公道。赔偿数额可以商量,但谷歌必须承认自己侵权了。
对于起诉,谷歌公司表示,当初在得知棉棉主张权利后,谷歌便在第一时间内断开了链接,已经尽到了作为搜索服务商的义务,因此不构成侵权。
“涉案图片并不是谷歌公司扫描的,扫描件也没有保存在谷歌服务器。”谷歌公司代理人表示,网民不可能通过搜索结果中显示的扫描片段而获知全书内容,这些片段只是为了让读者大致了解这本书的内容,就跟读者逛书店买书前会简单翻阅一样。
棉棉的代理律师随即提出异议称,从常理来看,扫描图片不可能只扫描其中一部分,只是在搜索结果中显示一部分而已。谷歌虽然已经断开链接,但不能否认存在侵权事实,因为这种片段展示也并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合理使用。
截至发稿时,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李奎 实习生 陈莉)
案件背景
中国作协支持棉棉起诉
棉棉的代表作有《盐酸情人》、《糖》、《声名狼藉》等。在起诉书中,棉棉自称是70后最具影响力的畅销书作家。
棉棉称,2000年4月,她授权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社出版文集《盐酸情人》,该书收录了《盐酸情人》等十篇随笔。去年,棉棉发现谷歌中国网站的“图书搜索”栏目收录了《盐酸情人》,而且在没有得到她许可的情况下,提供下载。
棉棉认为,谷歌公司侵害了其合法拥有的著作权。她要求谷歌停止侵权,将其作品从网站上删除,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害赔偿及维权费用共计6.1万元。
据悉,2009年12月,中国作家协会通过中国作家网发表公开声明,支持棉棉起诉谷歌公司,依法维权。
2009年11月18日,中国作家协会就谷歌公司未经授权扫描收录使用中国作家的图书作品,向谷歌公司发出维权通告。
一个月后,谷歌公司初步提交了扫描收录使用的8万种中国图书作品清单,并向中国作家协会提交了正式回应文本,向中国作家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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