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至2月8日(春节期间),我省(海南)共发生火灾41起,直接财产损失77.7万元,无人员伤亡。其中,较大的两起火灾分别发生在海口和澄迈金江,分别是一烟花爆竹仓库及一临街商店发大火烧毁。
海口:烟花爆竹仓库发大火
2月3日(大年初一)晚,海口市南北水果批发市场后桂林下路一个烟花爆竹加工作坊仓库着火。当晚22时27分,海口支队指挥中心调派国兴中队22名指战员赶往现场。2月4日2时15分火被完全扑灭。此次过火总面积约120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
澄迈:商店起火损失50万元
2月7日早上,澄迈县金江镇解放中路140号临街商店发生火灾。当天7时01分,澄迈消防中队出动24名指战员赶到现场。8时15分,灭火救援结束。
在此次火灾扑救中,澄迈当地消防共破拆防盗网7处,营救被困人员16人,安全疏散楼内群众40余人。火灾烧毁一楼4间铺面、二楼一间房间,过火面积共约150平方米,初步估计直接财产损失约50万元。
临时查封36家拘留12人
春节期间,我省公安消防部队全面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在检查中,全省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共检查社会单位4762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744处,罚款144.2万元,临时查封单位36家,责令“三停”25家,拘留12人。(记者 胡诚勇 通讯员 钟坚 刘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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