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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启动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 无证醉驾将被行拘

2011年02月16日 18: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南宁2月16日电 (郝晋薇 王刚)针对近期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连续多发的特点,广西从2月15日至4月15日止,将在全区开展整治摩托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60天专项行动。期间,无证及醉酒驾驶摩托车者,除了要进行经济处罚,还要并处行政拘留。

  广西公安厅交警总队16日介绍,今年2月以来,广西连续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涉及摩托车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广西公安厅及时下发《关于整治摩托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通告》,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对于摩托车驾驶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处理——

  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处3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对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扣留车辆,处以200元罚款,计6分。

  对饮酒后驾驶摩托车的,处暂扣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300元罚款,计12分;醉酒后驾驶摩托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500元罚款,计12分。

  对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处以150元罚款;对驾驶摩托车未按规定配戴安全头盔的,处以50元罚款,计2分;对摩托车不按规定时间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处以100罚款,计3分。

  对驾驶摩托车冲卡、不服从检查等拒绝、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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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卢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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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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