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成都3月16日电(安源)记者16日从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获悉,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将统一组织选任全省三级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预计总人数将达1000名左右。选任的人民监督员统称为“四川省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
据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人民监督员制度从2003年起就在四川进行了试点工作,截至2010年底,四川省人民监督员共监督案件3655件,实践证明,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检察特色的制度,作用和成效明显。
据介绍,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四川省决定从今年开始由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选任全省三级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建立“四川省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库”,按市级院辖区分设为21个人民监督员子库。人民监督员的总额按照省院13-15名,市级院7-9名,县级院3-5名的标准确定,预计总人数将达1000名左右。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人民监督员选任的条件包括拥护宪法,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同时需要年满二十三周岁,有一定的文化水平,身体健康。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5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当选后将由省检察院颁发四川省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证。
据悉,人民监督员的报名时间为2011年3月23日至3月30日,可采取前往辖区检察院现场报名和登录“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网络系统”(www.scjcydbll.gov.cn)进行网上报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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