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自治区林业局在阿拉善盟举办了全区预防和处置重大沙尘暴灾害培训班,系统地学习了预防和处置重大沙尘暴灾害的应急预案以及我区沙尘暴发生规律及预测、预报方法,安排部署今年沙尘暴灾害应急工作。
4月3日,自治区气象局发布近15年气象资料分析结果:我区目前有5个沙尘暴多发中心,2个强和特强沙尘暴高发区。其中最大值中心位于阿拉善盟的拐子湖,为256天。
万物复苏的春天,与沙尘暴相关的话题总是无法让人轻松。
是天灾,还是人祸
被牧民称之为“黄毛风”的沙尘暴古已有之,这令人忧心的沙尘暴,到底是天灾还是人祸?
学术界普遍认为,沙尘暴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气候的干燥,而人类活动通过干预陆地表面特性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剧了问题的严重性。自治区气象台副台长康玲介绍,沙尘天气是指强风从地面卷起大量沙尘,使空气混浊、大气能见度极低的一种天气现象。每年春季是我区沙尘天气多发期,按照轻重程度不同,沙尘天气可分为浮尘、扬沙、沙尘暴、强沙尘暴、特强沙尘暴五类。水平能见度小于1000米的沙尘天气就是沙尘暴了。根据沙尘暴出现时间迟早和能见度大小,沙尘暴由弱到强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沙尘暴的形成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是物质条件,即必须有一定规模沙(尘)物质储备的地区,也就是熟知的“沙源地”。二是气象条件,主要表现为大气具备强的热力不稳定,产生边界层大风,将沙尘吹起,由上升气流将其输送到较高的空中,再由中低空的急流将沙尘“运输”到较远的地区,由于沙尘自身的重量,传输过程中伴随沉降,为沿途地区“制造”了沙尘天气。
沙源存在,沙尘暴就不会消失。气象专家如是说。
通过实验研究人员还得出:沙尘暴发生不仅是特定自然环境条件下的产物,而且与人类活动有对应关系。人为过度放牧、滥伐森林植被,工矿交通建设尤其是人为过度垦荒破坏地面植被,扰动地面结构,形成大面积沙漠化土地,直接加速了沙尘暴的形成和发育
我们无法回避摆在眼前的现实:大量开垦,过度放牧,人为破坏自然植被,形成了大量裸露、疏松土地,为沙尘暴的发生提供了大量的沙尘源,一旦气候条件具备,沙尘暴便肆虐而来。
康玲告诉记者,沙尘暴作为一种自然现象,完全消灭它是不现实的,目前我们能做的就是使其减少、减缓、减轻,尽量缩小它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怨天尤人,还是主动出击
沙尘天气是一种灾害性天气,它不仅对于气候和生态系统产生重要影响,而且对工农业生产,交通、建筑设施、人民生命财产等造成严重危害,可谓是现今最重大的气象和环境灾害之一。
我们无法忘记,2010年4月24日17时至19时30分,阿拉善盟遭遇强沙尘天气袭击,额肯呼都格、雅不赖、吉兰太地区遭遇能见度小于50米的特强沙尘暴袭击,当地农牧业遭到重创,失踪或死亡的牲畜有4000多头(只),近5万亩农田受灾,上百座蔬菜大棚严重受损,300多眼水井被掩埋,通讯、光电线路也严重受损。
而这,仅仅是沙尘暴危害的个例之一。
实际上,沙尘暴作为一种自然现象,并非有百害而无一利。
自治区气象局气候中心副主任李雪梅介绍,沙尘中含有丰富的钙等碱性阳离子,能有效中和酸雨,沙尘颗粒表面凹凸不平,水汽易在其上凝结,是有利于成云致雨的凝结核。
她说,沙尘暴的发生除了取决于特定的天气条件(强风和热力作用)以外,还与地理环境有关,最重要的是有无沙尘源区的存在,由于现有的科技条件,使人类仍无法控制气流、大风等自然现象,我们可以通过植被覆盖减少沙尘暴发生的物质条件,降低沙尘暴危害。
我区气象专家高涛认为,对于沙尘暴的发生,我们不应该怨天尤人,而是要积极提高对沙尘暴的认知程度,普及沙尘暴灾害预防的基本知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沙区农牧民群众防灾减灾、生产自救的能力,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灾减灾。
防治沙尘暴,并非“无药可医”
研究表明,当植被覆盖率下降时,地表裸露部分增加,植被对表层土壤的保护能力降低,表层土壤中的细小颗粒在强风作用下被刮起,进入大气中而成为沙尘成分。植被覆盖度越差,表层土壤为强风提供沙尘的可能性就越高,因此植被覆盖状况的好坏,与沙尘暴发生的频度密切相关。
实践证明,生物措施是防治沙尘暴的有效方法之一。专家认为,植物通常以3种形式来影响风蚀:分散地面上一定的风动量;减少气流与沙尘之间的传递;阻止土壤、沙尘等的运动。
由于我区的沙尘暴主要发生在中西部地区,随着国家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的实施,我区中西部的人工造林、退耕还林还草、围封休牧、封山育林、飞播造林等项目初见成效。中西部地区的植被长势连年偏好,较好的植被覆盖,有效的抑制了沙尘天气的发生。
近年来我区沙尘暴之所以能逐渐减少,得益于增加地表覆盖,减少沙尘源。通过强有力的防沙治沙工作,我区中西部地区植被盖度不断增加,有效的抑制了沙尘天气的发生。尤其沙尘暴源地之一的额济纳绿洲植被的恢复和居延海连续9年的成功调水,更加有效的减少了沙尘天气的发生次数。
绿肥黄瘦,沙尘天气会少些
在国家支持下,自治区大力推进“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生态建设工程,生态建设取得整体恶化趋缓、局部治理区好转的良好效果。1981年我区森林面积为2.34亿亩,森林覆盖率为13.21%,至2010年,这两个数字分别提高到3.55亿亩和20%。
同样令人欣喜的是,自治区巴丹吉林、腾格里等5大沙漠周边重点治理区域的沙漠扩展现象得到遏制,重点治理的科尔沁沙地、毛乌素沙地、浑善达克沙地、呼伦贝尔沙地等区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区内沙化土地净减少443平方公里。
2010年,内蒙古草原总面积为11.38亿亩,可利用草原面积为9.57亿亩,分别比2000年增加了1300万亩和1400万亩,改变了上世纪50年代至本世纪初草原面积持续减少的局面。2010年,我区草原植被盖度达38.85%,比2000年提高了8.2个百分点。
治理沙尘源,内蒙古成果颇丰。
防治沙尘暴,我们并非束手无策。
来自林业部门的统计表明,“十一五”期间,内蒙古自治区森林面积和林木蓄积量实现“双增长”,荒漠化和沙化土地实现“双减少”,2. 4亿亩风沙危害土地和1.5亿亩水土流失土地得到初步治理,6000多万亩农田、8000多万亩基本草牧场受到林网保护,总体上实现了从沙逼人退到人逼沙退、从沙化面积扩展到沙化面积缩减的历史性转变。
自治区气象局高级工程师高涛多年来一直开展植被覆盖与沙尘天气变化的课题研究。她通过对内蒙古近56年间春季沙尘暴研究得出结论,沙尘暴天气过程的发生频数总体呈现波动下降趋势,尤其是2000年以后10年间的平均发生频数比上个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的发生频数要减少一半左右。据自治区生态与农业气象中心连续6年的卫星遥感监测显示,近10年来,我区春季沙尘天气过程平均8.6次,比上世纪90年代同期平均11次明显偏少。
让我们共同期待,下一个春天,沙尘天气会少些,更少些。(记者 王国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