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4月15日电(郑哲 朱晓颖)15日,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江苏省物价局发布“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该指数为全国率先发布。
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消费价格处处长赵继东公布,今年第一季度,江苏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为105.8,即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水平同比涨5.8%。其中,常州涨得最高、达7.1%,淮安同比增量最小、为3.4%。
为什么要将单辟出“低收入群体CPI”?赵继东解释说,低收入价格指数与CPI相比,主要有三点不同:一是调查内容不同,该指数调查的是低收入居民生活必需品和服务项目价格,不含高档、享受类商品和服务项目,而CPI则涉及居民消费的各方面;二是选择商品不同,该指数选择商品档次较低,而CPI抽选的是中等偏上的商品;三是权数不同,该指数食品等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商品占比较大,而CPI则是根据全体居民的平均消费构成计算的权数。
此前,江苏已建立低收入群体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具体办法是,CPI连续三个月同比增长3%以上,启动对低收入群体补贴。今后,江苏13个市“低收入者CPI”可能将作为是否启动补贴的新依据。(完)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