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广州4月18日电 (记者 陈国华)中国水利部与广东省政府18日在广州举行“共同推进广东水利改革发展合作备忘录签字仪式”。据介绍,广东省今后10年水利年均投入将比2010年高一倍。
广东地处珠江下游,地形气候条件复杂,降雨时空分布不均,既是水利大省又是水患大省。统计数据显示,1991年至2001年间广东因洪涝风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151亿元人民币,年均损失104.66亿元。
广东省省长黄华华在当天召开的全省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总结表彰会上说,2003年8月以来,广东省把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列入“十项民心工程”。8年间,该工程规划建设项目293宗,总投资540多亿元人民币,有效捍卫耕地2292万亩、人口8000多万人,保护国民生产总值27803亿元,超过全省总量的60%。
随着该项工程建设的基本完成,广东省地级以上市城区防洪标准基本达到百年一遇,县城防洪标准基本达到50年一遇,广州通过堤、库、滞洪区调节,防洪标准达到300年一遇。
“十二五”期间,广东将大幅度增加水利投入,力争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年均投入比2010年高一倍。同时,加快“千里海堤加固达标工程”和“千宗治洪治涝保安工程”建设,使中心镇基本达到20年一遇以上防洪标准,县级以上城市、珠江三角洲中心镇和部分重点易涝区除涝能力基本达标,涝灾损失得到有效控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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