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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10种轻微交通违章将只警告教育不罚款

2011年04月21日 15:4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吉林4月21日电(记者 苍雁)4月21日,吉林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对外发布,从即日起,对10种轻微的、未造成严重后果且及时改正的交通违法行为实行警告教育,不做罚款处理。

  交警支队介绍,首先,经鉴定确属因急救病人前往医院进行抢救而实施违反交通法规行为的,不予处罚。其次,行人和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或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车辆、妨碍其它车辆和行人通行,经指出、教育后立即改正的;或外地驾驶人驾驶外地车辆因不熟悉路况通过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或驶入禁行线、单行线的,经现场交警指出后,立即改正的,均只警告不处罚。

  “还有,由于标志线不明显或不健全导致的违法行为和机动车违反临时停车规定,但驾驶人在现场,并经交警指出后立即驶离的;轻型普通面包车装载少量自用货物或临时性装载大量物品的,对公共安全及车辆行驶无危害的,经现场教育后改正的行为,可不处罚。”交警支队副支队长于文介绍说。

  另外,机动车在禁止鸣笛区域,确因紧急短暂鸣笛的;机动车驾驶室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经指出后立即改正、排除妨碍的;机动车违反灯光使用规定以及灯光装置在行使途中发生临时性故障但不至于影响交通安全,经指出后立即改正的;因风挡玻璃破碎,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损坏,当场可提供2日内更换玻璃发票或证明的等10种行为,均将只警告不再罚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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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齐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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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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