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地方新闻

海口海关提醒:违规旅客3年内不得享受离岛免税

2011年05月25日 20: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社海口5月25日电 (王基辉)记者25日从海口海关获悉,海南离岛免税政策试点实施一个月以来,海口海关在三亚凤凰机场发现数起旅客或机场内工作人员欲将免税品携带出隔离区的现象,海关将在信息管理系统内录入违规信息,其本人在3年内不得享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

  海口海关有关负责人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省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离岛旅客有三种情形之一的,在3年内不得享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未按照规定将免税品携运离岛的;提供虚假身份证件或者离岛航班等信息的;违反其它规定的。同时该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还规定,构成走私行为或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海口海关提醒广大旅客,所购买的免税品必须由本人一次性携运离岛,不得转交或转售给他人带出机场隔离区。同时,海口海关在免税店、机场设立监管机构,综合运用信息管理系统、巡查核查、视频监控等方式方法,提高监管服务效能。

  受海南离岛免税政策实施效应带动,近一个月来三亚凤凰机场进出岛人流量增大。为避免因手续繁琐而在购物、提货现场造成人流拥堵,影响旅客乘机,海口海关将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全力为旅客提供便利快捷的购物、提货通关环境。(完)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官志雄】
    ----- 地方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