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乌鲁木齐6月10日电(记者 孙亭文)乌鲁木齐市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张志烈10日表示,按照《乌鲁木齐市迎接2011年中国—亚欧博览会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该局将对23560块各类户外广告进行规范整治和依法拆除。
当日,“迎接亚欧博览会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通报会”在此间举行。张志烈在通报会上表示,加强乌鲁木齐市户外广告设施的规范管理,整治违规设置、污旧破损、社会用字不规范的门头招牌广告、高立柱广告等各类户外广告设施,是此次迎接中国-亚欧博览会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目的是,通过实施规范整治,使户外广告与城市色彩、文化、艺术有机结合,提升城市品位,烘托城市内涵,展现乌鲁木齐现代文明形象。
张志烈还说,通过整治切实维护城市规划的统一性、严肃性,从而促进乌鲁木齐市户外广告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升户外广告行业整体发展水平。
记者在通报会上了解到,合法的户外广告,相关部门经过核查后给予一定的补偿;非法广告则未有补偿,而且还将进行每平方米2000元的罚款,广告不自行拆除者,执法部门给予拆除的,还要负责相关费用。
据悉,乌鲁木齐市4月份下发《关于拆除违法设置户外广告的通知》,截至6月8日,乌鲁木齐全市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已依法拆除了影响市容、市貌的各类广告牌匾11154块(基、座)。“广告拆除后,道路交通视线明显开阔,空间氛围明显改观,城市环境面貌明显改善。”
据介绍,在6月20日前,乌鲁木齐市将对综合整治区域内的违规设置、污旧破损、有碍观瞻的门头招牌广告、高立柱广告、楼体广告、桥体广告、杆线广告等各类23560块户外广告设施进行规范整治和依法拆除完毕。
乌鲁木齐市市政市容局副局长海拉提·吾修尔表示,近年来,乌鲁木齐市高度重视户外广告设施的整治工作,2007年乌鲁木齐市政府以及各区县都成立了户外广告设施整治工作机构,负责开展辖区的户外广告整治工作。近5年来,依法拆除整治违规设置、污旧破损、社会用字不规范的门头招牌广告、高立柱广告等各类广告设施5.53万余块,使乌鲁木齐市的户外广告设施整体水平得到长足提高,对展现乌鲁木齐现代、开放、文明、和谐的城市形象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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