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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克拉玛依掀起火患整治“风暴” 80万重奖功臣

2011年11月25日 14:1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乌鲁木齐11月25日电(陶拴科 焦芙蓉)记者25日从新疆克拉玛依市公安消防支队获悉,克拉玛依市公安消防掀起火患整治“风暴”,并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奖励在“清剿火患”行动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克拉玛依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胡东宁介绍,此次“清剿火患”战役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落实上级命令、指示行动迟缓或打折扣的,火灾四项指标全面上升的,对单位主官及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消防监督人员“清剿火患”量化指标任务未完成,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坚决调离本职岗位。

  胡东宁称,目前克拉玛依“清剿火患”战役实行周排名,连续两周排名最后的,对大队主官进行诫勉谈话,大队所有干部扣除当月岗位津贴,连续三周排名最后的,大队主官停止职务,按干部管理权限处理,大队所有干部扣除本年度绩效工资。在综合考评中处于后十名的,大队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大队主官调离岗位,一年内不得提拔;消防监督员调离监督执法岗位,是后备干部的取消后备干部资格。

  其次,因消防监督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失控漏管等问题,发生较大以上或人亡火灾事故的,严格倒查追究,停止相关责任人职务,严肃追究大队主官责任。

  记者获悉,目前设立的80万元奖励资金,五类单位、个人可获重奖:“清剿火患”期间辖区未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被上级评为“清剿火患”工作先进单位的公安消防大队和公安派出所;因工作创新被公安部、公安部消防局、省级消防总队以及中央级媒体专题推广的;每月集中检查中排名靠前的;执法工作量在新疆、市排名靠前且无执法过错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监督人员、公安派出所民警。

  公安消防部门表示,同时根据有关奖惩规定,被上级通报批评;工作部署不力,措施不实;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未按要求依法处理;信息反馈、执法办案、数据录入等工作中弄虚作假等九种现象将被严惩。

  据悉,克拉玛依市是新疆唯一一座纯工业城市,密集分布油气生产单位,易燃易爆物品点多,近年来公安消防部门不断提升消防工作科技含量,相继建立了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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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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