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济南12月8日电(秦霞)8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与国家开发银行此间签订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按照协议,自2011年至2015年期间,双方在各类金融产品上将合作融资500亿元人民币。
根据该协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的公路、水路交通和指导城市客运的集团优势与国家开发银行的融资优势相结合,建立全方位深度合作的新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从而达到双方共同繁荣、共同发展的目的。
该厅表示,将根据山东省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充分发挥整体组织协调优势,向国家开发银行推荐各类业务合作需求。对于获得国家开发银行资金支持的项目及其它业务,将通过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建设、法人建设、现金流建设和信用建设,帮助国家开发银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同时,国家开发银行也提出,将发挥资金规模大、期限长、来源稳定、信用等级高和业务种类全面的多重优势,积极支持该厅的业务发展战略,为其各类金融服务需求提供长期稳定的金融支持和全方位金融服务。
据介绍,双方合作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将邀请国家开发银行参与其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将及时向国家开发银行提供有关战略规划、投融资安排、重大事项等方面的信息,国家开发银行凭借其专业优势、体制优势和业绩优势,通过参与规划前期调研、课题研究、编制论证等方式全面支持该厅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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