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全省市、县、乡人大代表选举工作近日全面完成,1.6万余名新一届人大代表开始代表全省人民行使权利。这是记者今天从省人大获悉的。
此次选举共涉及我省地级政权2个,县级政权20个,乡级政权204个。从今年7月份开始,选举全面铺开,在不到半年时间内,我省共有600多万选民参加选举,产生市县(区)和乡镇人大代表1.6万多人。
本次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选举和上届相比,本届选举是在选举法修改后进行的首次选举,因此遇到诸多新问题,呈现出三大特点。
最为明显的特点是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根据新修订的选举法,不论城乡,每一名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要相同。这意味着,我省以往的人大代表选区要重新划分,代表名额也重新分配调整,进一步彰显公民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二个特点是在代表结构上,此次我省人大代表选举呈现“两升一降一保证”,代表结构更加优化。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的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以及妇女代表的比例比上一届有所上升,党政干部代表比例有所下降,少数民族代表、归侨代表比例依照法律规定予以保证。如琼海市,基层代表占所有代表的比重比上届提高9.8%,妇女代表提高1.6%,党政干部代表下降11.3%;三亚市基层代表占所有代表的比重比上届提高4.6%,妇女代表提高5.1%,党政干部代表下降7.1%。
按照中央要求和有关法律规定,我省在提出工作要求时,注重把好代表的入口关,进一步明确人大代表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完善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机制和程序,加强对代表候选人的考察了解,广泛听取群众的反映和评价。
还有一个特点是,我省尊重广大选民的意见,基本实现选民与代表候选人见面,让选民选出心目中理想的人大代表。根据新修订的选举法规定,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要求,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的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
据介绍,上届选举时,我省在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试点选民与代表候选人见面,收到良好效果。本届选举,全省各地的代表候选人几乎都与选民见了面,尊重和维护了广大选民的权益。
为准确掌握换届选举的法律程序和工作要求,提高实际操作能力,在选举开始前,省人大常委会对全省各市县人大常委会分管换届选举工作的主任或副主任、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法工委和选举任免联络室的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保证了此次选举提前、圆满完成。 (记者胡续发 通讯员黄顺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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