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010年扣缴1.9亿余元生态补偿金 4市领罚单
2012年02月17日 15: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太原2月17日电 (任丽娜) 谁污染河流,谁缴纳生态补偿金。17日,记者从山西省环保厅获悉,该省2010年全年应扣缴生态补偿金1.9672亿元,应奖励1.1亿元。
山西省环保厅官员称,2011年底,山西省财政厅向被扣缴2010年生态补偿金的吕梁、太原、晋中、朔州四市下发了催缴通知。
据统计,2011年1—11月山西共扣缴流域生态补偿金16255万元,奖励4160万元。山西省环保厅除每月向各市政府下发考核文件外,同时抄报省政府,抄送财政厅。
据介绍,从2010年1月份起,山西省对全省11市地表水跨界面进行了监测考核。该机制实施以来至今,各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流域治理力度,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好转。
据监测数据显示,2011年山西地表水水质有所好转。地表水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化学需氧量年平均浓度呈下降趋势,同比分别下降40.4%、49%、39.6%;监测的97个断面中,与上年同期相比,优良断面比例上升10.8个百分点,重度污染断面比例下降27.7个百分点。
山西省环保厅表示,虽然纵向比改善大,但实现地表水质根本性改善仍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山西省环保厅将充分发挥生态补偿资金作用,加强对重点污染区域污染治理,确保山西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