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推出本省户籍人口海葬免费举措 政府埋单
清明节将至,社会期盼已久的又一项殡葬惠民政策——海葬免费政策终于出台。 “从3月21日开始,凡是辽宁户籍的人口海葬一律免费,由政府埋单。”3月26日,在辽宁省海葬补贴政策新闻通报会上,省民政厅副厅长杨景云这样表述。这是我省在全国率先实行的殡葬惠民新举措,属于首创。
我省每年死亡25万人左右,墓葬占95%以上,由此土地供应紧张的矛盾日渐突出,而海葬正是节约土地资源,文明殡葬的新方式之一。从上个世纪90年代至今,全省已组织500多次海葬活动,有1.6万盒骨灰撒入大海。为进一步推进文明节俭的丧葬方式,经省政府批准,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决定在全省实施骨灰海葬补贴政策。
杨景云介绍,今年实行免费海葬政策,预计全省海葬骨灰在3000份左右。她说,“海葬有利于节约日趋珍贵的土地资源,为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加快推进生态省建设步伐;有利于引导人们破除封建陋习,移风易俗,树立殡葬新理念,推动社会文明进步,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
海葬免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也就是说,由政府出钱,补贴发给政府所认定的海葬办理机构,不发给个人。政府认定的办理机构为辽宁省殡葬服务中心和各市及绥中、昌图县民政局殡葬管理职能部门。上述机构要向省民政厅提出申请,经省民政厅审核通过后签署组织骨灰海葬业务协议。
补贴标准——沈阳、鞍山、抚顺、本溪、阜新、辽阳、铁岭、朝阳、昌图9个内地市县,每份骨灰海葬补贴标准1200元;大连、丹东、锦州、营口、盘锦、葫芦岛、绥中7个沿海市县,每份骨灰海葬补贴标准800元。海葬补贴标准实行动态调整机制。
补贴条件——海葬办理机构享受补贴的条件是为丧属提供以下免费服务项目:每份海葬骨灰免除随行家属3人的往返租车费、租船费;免费颁发海葬证;免费提供骨灰降解容器,海葬专用绒布袋、手提袋等。
办理程序——丧属持已被注销的死亡人员户口本、身份证、火化证明或者能证明死者是本地户籍的相关证明,向海葬办理机构提出骨灰海葬申请,并填写《海葬申请表》,经审核确认后,由海葬办理机构统一组织实施骨灰海葬活动。骨灰海葬活动结束后,由海葬办理机构根据实际海葬的骨灰具数和补贴标准向同级民政、财政部门申请补贴。
资金来源——骨灰海葬补贴资金由省、市两级福彩公益金承担,省财政按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助。骨灰海葬补贴资金要单独记账,独立核算,专项用于组织开展骨灰海葬活动的相关支出,严禁挪作他用。(记者朱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