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延吉一村医给病人用过期药遭查处
中新网延边3月28日电 (记者 崔颜锋)吉林省延吉市小营镇小营村8组村民金今绿近日向记者反映,3月6日,她老伴感觉身体不适,找来村卫生所医生朴某为老伴诊治,结果,朴某竟为老伴使用过期药品。28日,当事双方在延吉市医患纠纷委员会达成调解,朴某赔偿患者5000元人民币。
金今绿老伴金福哲今年75岁,2010年患脑血栓,丧失语言能力,右边肢体失去知觉。经过多年的治疗,现在金福哲可以端起饭碗自己吃饭,意识较为清晰,也能自行翻身。3月6日,金今绿发现老伴身体不适,便找来村卫生所朴某为其诊治。朴某诊治后表示,金福哲需要静脉注射。
3月6日至9日,朴某为她老伴注射了含有三磷酸腺苷二钠注射液的点滴。注射完的药瓶便仍在家里的垃圾盆内。“注射多天,老伴的身体没有起色,我就想看看老伴注射的是什么药品。哪成想,一看吓了我一跳,两个药瓶标的日期显示药品已经过期11个月。”金今禄说。
“前几天的药瓶我都没有留意,都扔掉了,也找不到了,无法证实前几天注射的药品是不是同一批号的。”记者在金今绿的家中看到了药瓶,药瓶上的字迹不清晰,只能看到药瓶上标着,“0906142”、“20111104”两组数字,药品名称无法确认。
事后,朴某先后两次来到金今绿家中扔下200、2000元不等的钱表示歉意,均遭到金今绿拒绝。
28日,延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执法人员来到该诊所。在现场,朴某承认为金福哲注射过期药品,但为其打针时并未发现药品是否过期。执法人员对诊所进行检查,并未发现过期的三磷酸腺苷二钠注射液,但却发现4盒过期的鹿角胶、一盒阿胶、若干一次性输液器,同时发现自配制剂。执法人员现场查封了过期药品与医疗器械,并让朴某当场销毁自配制剂。
当日下午,双方当事人来到延吉市医患纠纷委员会进行调解。经过延吉市医患纠纷委员会工作人员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朴某赔偿患者5000元人民币,并在现场支付给金今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