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兼职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不得在行业协会兼职
深圳立法规范行业协会,有关条例昨起征求意见
深圳的行业协会拟“政、企、会分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在行业协会中兼职;行业协会将设惩戒委员会,会员企业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食品安全事故将被惩戒;协会侵占、挪用所受捐赠或被吊证……为规范行业协会的组织和行为,昨日,深圳市法制办正式公示了由市民政局起草的《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市民有意见可于5月9日前通过来函(深圳市福中三路市民中心西座C5079,邮编518035)、传真(82002930)或电子邮件(yangl@fzb.sz.gov.cn">yangl@fzb.sz.gov.cn">yangl@fzb.sz.gov.cn)等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馈。
行业协会要“政、企、会分开”
深圳近几年大力推动社会建设和培育社会组织,尤其在经济领域的社会组织已成规模,出现了一批以行业协会为代表的社会组织,成为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据统计,截至2011年9月,深圳行业协会已发展到328家,其中,市级行业协会278家,区级行业协会50家。涉及高新技术、金融、物流、文化四大支柱产业及优势传统产业、商贸旅游业、建筑和房地产业、市场中介服务业、农业等行业,涵盖了一、二、三产业和深圳经济的各主要领域,从业人员达到4000多人。
行业协会在整合行业资源、提升行业竞争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由于其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和一些历史原因,存在有关部门领导在岗兼职行业协会的现象。多年来,一直被外界诟病。
“这种双重管理的体制一是使政会难分,部分行业协会行政色彩较浓,往往依靠行政背景,开展各种各样的收费和评比活动,滋生腐败,破坏了政府公信力;二是行业协会独立性问题得不到解决,不利于行业的自主管理和发展,很难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市人大代表杨剑昌在接受采访时说。
“条例”此次明确强调行业协会要“政、企、会分开”,行业协会的机构、人事和财务都要与行政机关和本协会会员分开,不得与国家机关和本协会会员合署办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在行业协会中兼职。
不过,尽管此次明确了一定约束,但市人大代表还是表示,“条例”还应明确提出“现已退出领导岗位、尚未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干部,不得兼任市、区行业协会的领导职务,对兼任的要辞去行业协会领导职务或辞去公职”,以及“政府主管部门不再任命和委派部门领导(包括离退休人员)到行业协会担任领导职务或在行业协会兼职”,方可从根源上杜绝隐患。
建立购买行业协会服务制
“条例”提出,市、区政府应当支持行业协会实行职业化管理,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建立购买行业协会服务的制度,转移职能给行业协会增加经济负担的,或者委托行业协会开展业务活动或提供服务的,政府应支付相应的费用,所需资金纳入预算管理。
新兴产业成立行业协会或已成立的行业协会从事相关产业技术改造、产业升级等研究工作的,也可给予必要的资金资助。行业协会在特区产业技术改造、产业升级、缓解社会矛盾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还可以给予财政奖励。
此外,全国性行业协会、跨省、市区域性行业协会总部设在深圳的,可以给予财政奖励。行业协会起草的行业标准、产业政策、行业规划及立法建议案等被国家、省政府或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采纳的,或者举办展览会、交易会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的,市政府可以给予补助。
行业协会年度综合评价等次每年向社会公布
行业协会将实行年度检验制度,每年3月底前向登记机关报送上年度活动报告、财务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如不按照规定接受年检的,由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接受年度检验的将被吊证。而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也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也会被吊证。
而登记机关也将结合行业协会年度综合评价情况进行年审,确定各行业协会年度综合评价等次并向社会公布。
此外,“条例”施行前已登记的行业协会,应当在一年内根据本条例规定的成立条件和其他要求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逾期未达要求的,将被予以注销登记。
据悉,若此条例实施,政府相关部门还将在6个月内制定并实施《行业协会法人治理指引》、《行业协会自律指引》、《行业协会章程制定指引》等规定。
会员企业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将被惩戒
与以往类似法规不同,此次条例规定理事会下设“惩戒委员会”和“申诉与维权委员会”。当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服务质量事故或食品安全事故;媒体披露有关产品质量、服务质量或食品安全问题;政府相关部门向行业协会通报有关产品质量、服务质量或食品安全事件的,以及其他严重影响行业声誉事件”,且涉及本行业协会会员,将启动惩戒程序。
又或者“会员违反产品标准、服务标准或者行业技术规范的;会员损害消费者或者其他经济活动主体的合法权益,损害行业整体形象的;登记机关或政府相关部门对会员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其他处分决定的”等也将启动惩戒程序。
会员被行业协会惩戒及执行惩戒决定的情况依法录入深圳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此外,行业协会设监事会,负责监督行业协会的业务活动及财务管理,并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协会还可以设立争议调解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
私分挪用捐赠及违规筹资或被吊证
“条例”称,行业协会有:“涂改、出租、出借《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登记后超过12个月未开展活动的,或者不能开展相关活动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能的;擅自成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或者对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侵占、私分、挪用社会团体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等八种情况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均可给予警告,限期停止活动,并建议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情节严重的,吊销《登记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这些行为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所得的,还要予以没收,并处违法经营额1倍以上3倍以下或者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记者/张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