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 孤残儿童将获补助
2012年07月16日 10:30 来源:山西日报 参与互动(0)
7月15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我省决定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全省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在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按照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受益儿童约12万人。
省财政厅相关人士称,此举旨在保障全省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公平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和权利,完善我省学生资助体系,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实施学前教育资助制度所需经费除中央奖补资金外,不足部分由省、市、县按4∶3∶3比例进行分担。补助经费实行“按学年申报、分学期拨付”的办法。补助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在每学期初由同级财政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拨付幼儿园或教育部门。同时,鼓励各地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等社会力量捐资助学,扩大经费来源,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兰玲)
【编辑:杨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