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对高校毕业生予以就业、创业补贴
中新社广州7月31日电 (王华 刘乐)广州市政府31日发布通知称,调整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以多达10多种的各类就业、创业补贴,促进就业率提高。
广州市从2011年底出台政策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予以一系列补贴。而此次更大派“利是”,对未就业和就业阶段高校毕业也给予各种补贴,创业贷款即使非广州本地生源亦可申请。
根据31日发布的《通知》,广州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包括:毕业2年内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的,可给予培训和鉴定补贴;毕业2年内成功创业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人民币的创业扶持金、3年的个人社保、不超过2年的每年1000至5000元的场地租用补贴。对于毕业生创业企业吸纳就业者,按照实际招聘人数给予社会保险以及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等。
就业补贴则包括:未就业阶段给予职业培训和鉴定补贴、临时生活补贴;就业阶段给予见习补贴、灵活就业补贴、公益性岗位就业补贴、岗位补贴等。其中,毕业当年度参加就业见习的,市财政和见习单位按5:5的比例提供最长6个月的见习补贴。毕业2年内从事公益性岗位和从事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最高可给予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广州市人社局数据统计,2011年广州生源毕业生4.48万人,其中本科毕业生占46.83%,专科45.68%,研究生7.47%。截至年底,已就业4.39万人,就业率达到98.1%。
南方人才市场管委会主任盛南方则提醒,大学生自主创业不仅能够解决个人的就业问题,亦能为他人提供就业机会,相关部门也会大力鼓励和引导。但并不代表鼓励高校毕业生一窝蜂盲目地去创业,立志创业的人要有自己的项目、团队,还要有自信和足够的市场调查,才能下水学“游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