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基本全覆盖 印发试行规定
中新网杭州10月29日电(记者 赵晔娇)浙江是非公有制企业大省。今天,记者从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委新闻通报会获悉,《浙江省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规定(试行)》已由该省办公厅印发。试行《规定》明确了非公企业党组织的功能定位、主要职责,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党组织作用发挥、工作保障等内容。
在新闻通报会上,浙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委书记、新闻发言人庄跃成表示,十八大前,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全覆盖的目标已基本实现。
据悉,试行《规定》是在2003年《浙江省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暂行规定》的基础上重新修订和完善的,共八章41条。与之前的《暂行规定》相比,试行《规定》有诸多新的特色。
首先是明确了非公企业党组织的功能定位,即“在企业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主要职责包括: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建设先进企业文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加强自身建设等6方面。
此外,在大型非公企业党委发展党员方面,试行《规定》明确“经县级党委授权,并报省、市党委‘两新’工委审核同意后,可以审批党员。”
试行《规定》同时突出了加强非公企业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出了一些更富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工作举措,比如:建立党组织书记报告工作、述职评议制度,打造非公企业党务工作者协会等平台,以建立一支高素质党务工作者队伍。
特别是在领导体制机制上,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每年要定期向上级汇报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
试行《规定》也强调了对非公企业出资人的教育引导工作。明确各级党委组织部、“两新”工委和统战部门要共同抓好出资人教育培训工作,引导出资人重视支持企业党的工作。
特别是针对非公企业将迎来新老交接高峰期的实际,浙江近期举办了首期非公企业新生代出资人集中培训示范班,72名新生代出资人在浙江省委党校和延安干部学校接受了培训。
据悉,浙江是非公企业大省,也是全国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起步最早的地区之一。据统计,浙江省非公经济创造了全省经济总量的75%、出口总额的76%、税收总额的60%和90%以上的新增就业岗位。
目前,浙江省、市、县三级已全部成立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委,切实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这是该省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重大创新。
同时,浙江已有29.2万家非公企业建立了党组织,组建率89.5%;从业人员30人及以上非公企业中有党员的占99.41%。十八大前,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全覆盖的目标已基本实现。
据庄跃成介绍,试行《规定》是浙江省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不断走向规范化、完善化的重要标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