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今年正式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指数
中新网杭州1月7日电 (赵小燕)浙江省环保厅7日发布消息,浙江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发布布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与旧标准监测数据“环境空气污染指数”(API),新标准新增了Pm2.5、臭氧和一氧化碳三项指标,并对各项指标浓度限值做了更高要求,并实现了实时播报。
2012年11月16日,浙江省已在全国率先试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范围涵盖11个设区市和临安、富阳、义乌3个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53个站位;指标包括PM2.5、PM10、O3(臭氧)、CO(一氧化碳)、SO2(二氧化硫)、和NO2(二氧化氮)6项。
目前,浙江发布AQI的渠道已由环保门户网站拓展至相关电视台气象播报等节目,并实现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联网,在全国城市空气实时发布平台上发布国控站点监测数据。
作为AQI其中一项指标的PM2.5自2012年3月起,浙江已对其开展试点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浙江PM2.5日均浓度呈现波动较大特点,范围在4到341微克每立方米之间,舟山总体浓度最低,且呈现明显的季节分布,冬季浓度高,春秋次之,夏季最低。有关专家表示,这仅仅是一个不长时期内的情况反映,更准确的评价有待监测数据的进一步积累。
浙江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浙江环保系统厅年度目标也将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列为重点,要求将进一步提升环境监测能力,6月将完成100个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的升级改造,届时,浙江所有县级以上城市具备新环境控制质量标准指标监测能力;到年底,基本完成17个大气环境功能性自动监测站的建设,初步形成区域大气环境监测能力,满足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对监测的要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