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力争春节前基本解决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拖欠
中新网贵阳1月11日电(杨茜 杨正桃)记者于11日从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获悉,贵州省于前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力争在春节前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涉及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劳动争议案件基本结案。
随着岁末年关将近,贵州省部分地区和领域陆续出现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为维护广大农民工和企业合法权益,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贵州省政府办公厅最近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
据了解,贵州各级人民政府将成立联合执法组,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逐一排查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和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要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设置举报投诉信箱,加强专人值班接待工作。
同时,贵州将实行劳动监察举报投诉首问责任制,对拖欠工资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各地要开辟劳动争议处理“绿色通道”,提高争议调解仲裁效能;并要求限时处理集体劳动报酬争议和小额争议,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报酬争议当天立案并在7日内结案,其中人均涉案金额1000元以上的案件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挂牌督办。贵州省要求:春节前,力争办结所有拖欠劳动者工资案件;符合裁决先予执行的拖欠工资案件,可以根据劳动者的申请裁决先予执行。
为进一步维护广大农民工和企业合法权益,贵州省将各地各有关部门将加快完善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长效机制。贵州省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设立和完善工资支付应急周转金,用于解决欠薪逃匿、诈骗等突发异常事件引起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同时要支持、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落实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对于拖欠时间长、涉及数额大、一时无法解决的拖欠工资,政府可通过动用应急周转金等资金渠道先行垫付工资。
此外,通知中明确提出:政府投资工程在春节前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今后一般不安排新的政府投资项目;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在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方面进行限制;对房开企业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一律不批准新建设项目和用地手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