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级行政审批再减96项
中新社天津4月1日电 (记者 张道正)天津市行政审批办披露,从4月1日起,天津市新一轮减少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正式实施,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再减少96项,目前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已减少至423项。
记者在公开的《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减少和调整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中看到,此次向滨海新区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及权限43项,共涉及发改、交通、公安等19个职能部门,进一步实现“新区事新区办”。
据悉,截至目前,天津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降幅达52.1%;区县审批事项降幅为31.4%。天津在全国率先对区县审批事项从21个方面进行了全市统一规范,同时向滨海新区下放审批权限110项,向各区县下放审批权限71项,单项审批办理时限由14.6天减少到4.6天。行政审批效率提速80%,成为审批效率最高的地区之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