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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追问校长带女生开房:女生为何主动邀请校长?

2013年05月15日 09:25 来源:山东商报 参与互动(0)
媒体追问校长带女生开房:女生为何主动邀请校长?

  三问“校长带女生开房案”

  “涉嫌猥亵”是否 有包庇之嫌

  海南万宁“校长带女生开房”事件,引人关注。13日万宁市有关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此事,14日央视又播发了当地警方提供的视频; 而随着相关信息的披露,公众发现,在涉案一些情节上,学生家长与当地警方说法出现不同。同时,一些法律界专业人士,对于该以什么罪名界定涉案人员也有争议。这一切,都有待也有必要敦促万宁市相关部门进行更深调查。

  记者 高家涛疑点1:孩子们是否被“下迷药”?

  在13日下午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中,万宁市“有关部门”表示,经该市公安局鉴定,涉事学生处女膜完整,嫌疑人未与女生发生性行为,两名嫌疑人已被以涉嫌猥亵未成年少女罪刑拘。

  而据《京华时报》14日报道,此前,在两名法医的陪同下,家长们带孩子到医院做了鉴定,6名小孩下体都不同程度受伤害。而据一名家长王强介绍,其女小兰(化名)说,校长给了她2000元钱,“要跟我女儿睡觉,我女儿不同意,后来给3000、5000,我女儿还是不同意,但挣扎着就失去意识了,早上醒来时,发现衣服并没损坏,但下体有污物,校长只穿了个短裤从卫生间里走出来。”此外,家长们在找到孩子时,发现她们精神恍惚,身上有青肿,家长怀疑孩子们被“下了迷药”。

  显然,按照这位家长的说法,事情远非“猥亵”那么简单。

  面对双方有着较大出入的说法,网友产生诸多质疑。14日出版的《新京报》也针对这一事件发问:这一案件的真相到底是什么?为何一个小学校长可以轻易将另一个学校的六名女生带走?犯罪嫌疑人是如何与这些女生相识交往,学校有无察觉?6名女生,分别在多处被找到,为何如此分散?

  有网友表示,在未能完全解答这些疑点之前,当地需要进行更进一步的调查。

  疑点2:罪名应为强奸还是猥亵?

  网友质疑的焦点之一在于嫌疑人的罪名。

  13日,万宁市表示,已以涉嫌猥亵未成年少女罪将两名嫌疑人刑拘。一些熟悉法律的网友对此提出不同意见。

  实名认证为浙江碧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的“吴有水律师”,在微博上向万宁市警方发问,①强奸幼女,是无论幼女同意与否的,知道么?②强奸幼女,只要有性器官接触就属既遂,懂么?③从该医院的检查证明:阴部红肿、会阴体正中线有1厘米裂伤痕。这就足以说明了一切!该校长及另一男子已涉嫌强奸罪!

  对此,北京律师许昔龙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不能简单地以未成年少女处女膜完好为由判断本案就不是强奸事件,犯罪嫌疑人的强奸中止、强奸未遂行为均有可能不伤及处女膜。

  据了解,猥亵与强奸在量刑上存在较大差距。根据法律规定,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也就是说,猥亵罪的量刑比强奸罪要轻的多。

  严惩罪犯的前提是查清事实。当前公众关注的是,两名嫌疑人对这6名女生究竟干了什么?到底是猥亵还是强奸,还是强奸未遂或中止,这都需要当地给出具有说服力的结果。

  此外,这六名小学生的年龄也需要核实,按照刑法规定,针对未满14周岁的儿童实施强制猥亵行为,则应当从重处罚。

  疑点3:女生为何主动邀请校长?

  网友质疑的另一焦点集中在当地警方关于“女生自行联系校长”的说法上。

  14日,央视新闻频道报道,当地警方透露,这6名女生8日中午在一起,其中一名女生叫来了她熟悉的另外一所小学的陈姓校长,想让校长开车送她们去海口。校长没有同意,给她们1000元离开了。当天晚上,这6名女生在万宁一家茶馆喝茶到晚上9点,又叫来这名校长到KTV唱歌喝酒。期间,有两名女生不愿意再唱歌,就自己联系当地一名政府单位冯姓工作人员。随后此人驾车将两人带到一处旅馆开房。剩余4名女生唱歌至凌晨,被校长带至另一酒店开房。如果这一说法属实,校长为何给她们1000元钱,是出于爱护还是别有用心?为人师表的校长为何与未成年女学生一起去KTV唱歌喝酒?又为何放任未成年女生在深夜跟随冯某离开?此外,一个小学校长何以轻易将另一个学校的六名女生带走?学校是否有失职之责?

  这些疑点,也有待于当地作进一步的调查。

  反思:侵害未成年人案屡发我们的教育病在哪儿这一事件引发如何加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的讨论。据公安部门统计,80%侵害儿童的案件都是由孩子不会拒绝陌生人的要求所引发。如何让他们远离各种侵害,成为家长们最关心的话题。

  14日,《新京报》发表评论《小学生被性侵:我们的教育病在哪儿》,文中指出,花季少女遭性侵犯,这些年来屡有发生。每次案发,都会引来人们对不法之徒的痛骂,也都会引来人们对教育的反思——性侵未成年人案,暴露的不仅是个别教师等成年人的道德滑坡,也揭示出目前教师和学校管理的种种缺陷。

  2011年,上海市闸北区发生一起未成年少女参与卖淫和介绍卖淫的特大案件,据警方披露,涉事女中学生都是上海本地户籍,家庭条件都不错,但出于对金钱的贪慕,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

  未成年人对社会的认识并不全面,对一些潜在的“危险”也不能及时察觉,这让他们存在着一定的弱势,如果家长、学校、社会不能给予很好的教育,那么遭受侵害或误入歧途的可能便大大增加。

  对于遭受侵犯的孩子来说,无论事后怎么惩处犯案者,都无法消弭心中刻骨铭心的创痛,这会影响他们的一生。所以,最根本的办法在于预防,家长、学校与社会合力,普及和强化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让他们学会规避伤害和自救,有效预防潜在的“危险”。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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