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监去年50次巡航钓鱼岛领海 被侵占岛礁有18处
记者今天从全国海洋工作会议上获悉,2013年中国海监完成船舶定期维权巡航执法36个航次,海上巡航262天,巡航范围覆盖我国全部管辖海域;抵近观察我南沙群岛被侵占岛礁18处,巡航编队共计50次进入钓鱼岛领海巡航;发现各类外籍船舶共计188艘次,外籍飞机21架次,有效遏制了外方的非法勘探行动。
国家海洋局局长刘赐贵在安排部署2014年海洋工作重点任务时指出,今年要积极推进《海洋基本法》、《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南极活动管理条例》等立法工作。全面推进“海洋督察制度”的实施,强化海洋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加快完善海洋听证制度,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此外,继续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将国管项目用海和海底电缆管道的监督管理、填海项目竣工验收、临时利用无居民海岛审批、外商投资用岛审批等具体工作下放给地方或分局。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防范越权审批、化整为零等违规行为。配合国家投资管理体制改革,优化项目用海相关审查程序,完善公示、听证制度。
刘赐贵表示,2014年还将完善海域海岛产权制度和有偿使用政策。构建海洋资源、资产和资本三位一体的管理机制,大幅减少政府对海洋资源的直接配置,破除海资源要素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海洋资源要素市场全面发展。出台全面推行海域使用权、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招标拍卖的政策,规范经营性用海、用岛使用权出让市场化工作。完善海域物权、产权交易等制度,规范海域使用权转让、抵押、出租二级市场,培育市场中介服务机构。
刘赐贵特别强调,今年将强化我国在海上的常态化存在。进一步完善维权执法方案、预案和相关规章制度,提高维权成效。深化军队与海警海上行动协调配合机制,增强海上维权执法合力。继续巩固钓鱼岛、黄岩岛、仁爱礁、北康和南康暗沙等海域专项维权执法成果,积极做好定期维权巡航执法等工作。全面推进领海基点保护范围选划工作,切实维护领海基点安全。(记者蔡岩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