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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侄冤案平反检察官:需解决“公检法三家走太近” 查看下一页

2014年04月09日 08:31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模范检察官”张飚坚持5年助叔侄冤案翻案;中央政法委号召全体干警学习张飚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推动冤案昭雪,我只是做了应该做的”

  张辉、张高平叔侄冤案,是去年的舆论焦点。

  因涉及2003年发生在杭州的一起强奸致死案,两人分别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和有期徒刑十五年。2005年,张高平被送到新疆石河子监狱服刑。其间,张高平一直喊冤,引起检察官张飚等人的重视。张飚他们分析案情后,一直坚持帮助申诉。去年3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张辉、张高平强奸再审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宣告两人无罪。

  张飚,新疆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原检察员,2011年退休。从事政法工作32年,他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等荣誉称号。助叔侄俩翻案,张飚坚持了5年。因为这份坚持,张飚被媒体称为“冤案平反的幕后英雄”,被律师们称为“体制内的健康力量”,还荣获了2013年“最美检察官”的称号。

  在今年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指出,全体政法干警要学习张飚的先进事迹。4月8日,中央政法委下发通知,要求学习宣传张飚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要让老百姓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近日,张飚接受了新京报记者专访。谈起叔侄冤案的平反,他说,我只是做了我应该做的,这是驻监检察官的职责。如果说我有什么特别之处的话,我想就是我更能坚持吧。

  【谈翻案】

  对服刑人员的申诉应更重视

  新京报:现在提到你的名字,公众就会想到你在叔侄冤案翻案过程中所做的努力。回过头看这个案件,你觉得最根本的问题出在哪里?

  张飚:还是司法理念问题。那时还是“疑罪从有”的司法理念,办案的公检法部门按照这个思路去做,结果就有了刑讯逼供,造成了错案。

  新京报:在谈到平反这个案件的过程时,你曾在央视采访你的时候掉眼泪,是因为这个过程很艰难吗?

  张飚:确实很艰难。

  新京报:难在哪里?

  张飚:跨地区的协作比较难。比如,我这边发现张高平的案子有很多疑点后,单位发了5次公函,这是非常正式的按照程序走的,但是回应并不多,我只能一次又一次打电话,希望他们能够重视。

  新京报:那时张高平自己没有申诉过吗?

  张飚:他说他在服刑期间也写了不少申诉材料。

  新京报:这说明申诉在执行过程中是有问题的?

  张飚:至少我觉得是不够规范的,也说明我们对服刑人员的申诉材料还不够重视。因为判你有罪后,你再申诉,就有一种否认原审判决、好像与法律相对抗的感觉。我想对于服刑人员的申诉,有关部门应该更加重视。

  新京报:在这个案子纠错的过程中,国家有关司法部门有没有介入?

  张飚:一般来说,这么有影响的案件,浙江在平反前都要向最高检和最高法汇报的,我想国家有关司法部门都介入了,他们对这个案件的平反都是有推动的。

  新京报:你认为你在其中扮演的是什么样的角色?

  张飚:我只是做了我应该做的,这是驻监检察官的职责。如果说我有什么特别之处的话,我想就是我更能坚持吧。我还要说,这个案子能够平反与石河子检察院的支持是分不开的,领导都很支持我,也是和浙江省公检法机关勇于纠错分不开的。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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