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与5省市实现异地补换领身份证
资料图。王钰谊 摄 图片来源:CFP视觉中国
中新网武汉6月28日电(马芙蓉 黄海波)从7月1日起,湖北与湖南、天津、重庆、浙江、安徽5省市双向开通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补领、换领等业务。
记者6月28日从湖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获悉上述消息。此外,湖北还同步开通其他省(市、自治区)居民身份证异地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二项业务,力争到2017年7月1日全面实现全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
但是有3种情况异地办证不受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和因姓名、出生日期、性别、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等主项变更换领居民身份证的;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的,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湖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因条件所限,异地办证只限于指定受理点。湖北目前共设立指定受理点144个。申领临时身份证不在异地办证受理范围。
异地办证除收取证件工本费外,不收取其它费用。异地办证人员若急需居民身份证,可在办理证件换领、补领手续后,自愿办理邮政速递服务,委托邮政速递公司把证件邮寄至申请人指定地点。
另悉,从7月1日起,湖北全面实施全省跨市(州)、跨县(市、区)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业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