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22岁的“狼族”老大为找“生财之道”,专向学生收保护费。而且,为大力开拓市场,还搞起“促销”,每个成员每发展10个新成员就有“抽成”。
近日,因为触犯敲诈勒索罪,这个“狼族”老大被思明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
蔡某今年22岁,两年前中专毕业时,曾到一家汽车公司上班。后来嫌工作累,工资又低,就辞职不干,终日无所事事,经常在学校周边混,与校内学生特别是“校霸”素有来往。
今年春节后,看到社会上有一些人叫人在学校里收保护费,蔡某觉得这是一个不错的“生财之道”。
今年2月份,蔡某找几个在校生“小弟”商量,成立了所谓“狼族”帮会,并自封老大。蔡某让这些在校生“小弟”当组长,让他们在学校或者自己的朋友中发展新成员。
为此,蔡某还制定了帮规:“狼族”成员要交入帮费,每两个月还要交100元会费。为了鼓励成员努力“开拓”市场,还有“促销”方案,如果新成员又发展一名新成员,入帮费打八折,只要80元,而且每发展10个新成员,就可以得到100元好处费。
虽然很多被“物色”上的学生不想入会,但是又不敢告诉家长、老师,害怕之下就入会了。为了交会费,他们就“克扣”自己的零花钱,甚至挤出早餐费。也有学生一直犹豫要不要入会,但看着有同学入会,受“从众心理”影响,也就跟着入会。
不过,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因为有家长发现自己孩子花钱特别快,细问之下,知道了这个“狼族”帮会,于是报警。
今年4月16日,蔡某在中山路的一家游艺厅落网。此时,已先后有20多名学生入会,蔡某也前后共收了6000多元的“保护费”。
蔡某交代,所收的会费,除了用于购买打架工具、开会或聚会费用,以及成员处理事情的车费外,剩下来的就自己留下来花。
蔡某还交代,一般情况下,每个月第一个周六下午,帮会就在海沧大桥底下等固定地方召开见面会,组织新成员相互认识、相互沟通,而且还有专人作会议记录,不过只记录出席成员的名字。
事实上,这个狼族还为帮会建了QQ群。不过,后来因为很少人使用,也就没用了。(厦门商报 记者 陈光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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