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具有合法资质的机构(包括教育咨询企业),不得发布教育培训招生广告,这是市工商局、市教委、市人保局于近日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教育培训招生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中作出的规定。《通知》还规定,自9月28日起,在本市全面推行民办学校招生广告发布前的备案工作。
近年来,教育培训市场鱼龙混杂,一些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通知》对教育培训广告作出了严格规定,不具有合法教育培训资质的机构(包括教育咨询企业)不得发布招生广告,也不得以与有合法资质的机构开展合作的名义单独发布招生广告或者联合发布合作办学招生广告。 (记者田玲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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