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旱灾中获赠450件矿泉水 被指转手卖副食店 ——中新网 - 闆风珶鎶骞冲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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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旱灾中获赠450件矿泉水 被指转手卖副食店

2010年11月02日 10:33 来源:重庆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白马镇上的副食店老板将爱心矿泉水卖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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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公开信箱收到举报信:武隆白马镇沙台小学变卖救灾物资

  校长解释:只是存放,是为了“以物换物”

  读者来信

  昨上午,市政协委员刘绍璋在浏览市政府公开信息网公开信箱时,看到武隆信箱里有这样一封群众来信,这封邮件字号为“武隆信箱[2010]266”的群众来信由武隆县政府办理。信的题目叫做《沙台小学变卖救灾物资》。

  信中称,2010年春季,武隆县白马镇沙台小学所在的沙台村旱情严重,学生饮水困难,新华网记者报道了沙台小学遭受旱情,并联系了中国进出口银行重庆分行支援沙台小学450件矿泉水,折合人民币8000多元。然而,“谁知这些矿泉水放到学校图书室存放后,学校给每位教师发了两件,每个学生发了两瓶,就再也没有给学生发过矿泉水。过后不久,图书室里堆放的矿泉水全部不见了,原来是校长王小丰趁星期天联系当地的商贩给卖掉了,学校花了90元请当地三个农民上的车,卖掉的矿泉水估计400余件,价值6000元。”

  武隆县政府在办理回复中说,沙台小学2010年3月27日接受中国进出口银行重庆分行捐赠康师傅矿泉水450件,情况属实。

  办理回复称:“由于数量较多,这批矿泉水在保质期内无法全部饮用,2010年4月,学校与白马镇六方坪处经销商田某协商,将剩余的矿泉水存放在田某处,学校需要时随时到田某处领取未过期的矿泉水(学校存放的矿泉水田某可灵活处理),并于4月21日在沙台小学的教师会上已作说明。”

  办理回复称,截至10月25日,学校共发给学生矿泉水220件,有详细的发放名册。剩余的230件仍存放于田某处。

  记者调查

  爱心矿泉水

  孩子喝到多少?

  学校台账显示,学校15名员工领的水比160个娃娃还多

  昨日,记者见到了白马镇沙台小学校长王小丰。对于“已向学生发放220件矿泉水”的说法,王小丰叫分管后勤的老师彭建波拿出的用水记录台账。

  查阅台账后,记者得到这样的信息:自3月27日接收450件矿泉水,至10月23日期间,除3月31日,教师领用30件和学生不定期按瓶领取外,余下的领水记录均是学校行政办。

  按照王校长提供的师生人数,上学期学生总数为160人,这学期是140人;教师人数一直是15人。当着校长的面,记者用计算器逐笔计算学生和校方(含分给教师的水)数据,得出的答案是:学生领水101.83件,校方领水113件。

  15个老师领的水竟比160个娃娃还多,对此结果,王校长没有异议。王校长说,一是可能有的学生领水没登记,二是学校搞活动,来人多喝水也多。

  剩余矿泉水

  上哪儿去了?

  副食店称,全卖了,学校若需要,再联系送货

  剩下的爱心矿泉水哪儿去了?根据王校长的说法,早在4月2日至4月25日期间,学校就把332件矿泉水运到位于山脚白马镇街上的一家副食店“存放”,待需要时再按需拉回学校。理由是:担心过期。(这批矿泉水生产日期为2010年3月18日,保质期有12个月。)

  对此做法,王校长有自己的解释:“这是种以物换物的形式。我把生产日期相对早的商品放在他那里,等需要用的时候把生产日期近的商品拿回来。”

  昨日,记者在白马镇街上找到了接收爱心矿泉水的那家副食店。副食店老板叫田明,中年人。他说,现在,那批拉到店里的矿泉水早就卖光了,学校之所以把水拉到他店里,跟他有个亲戚是学校老师有关。他不否认学校把矿泉水放在副食店委托他卖掉的说法。

  他说,如果学校要再来拉矿泉水回校,他会跟批发商联系送货。

  校外副食店老板:

  曾有老师推销上百件矿泉水

  价格低于批发价

  白马镇沙台小学外,有家副食店紧邻学校,老板叫杨龙华。他告诉记者,这批矿泉水运到白马镇街“存放”之前,校方曾想把水卖给他,每瓶只要0.5元。

  “当时,王校长来找我说的这件事。我的店虽然开在公路边,但这里是农村,300多件我啷个卖得完?没要。”他讲述,最初,他对学校用比批发价还低的价格卖水给他(批发价每瓶近0.6元),兴奋不已;后来,仔细一算极可能大批积压会蚀本,就拒绝了。

  摆谈中,他后来改口,要卖水给他的人不是王校长,是学校另外的老师。究竟是谁?他不愿讲。

  每瓶1元

  爱心矿泉水校园超市有卖

  超市负责人称,可能是领了矿泉水的老师悄悄拿到超市寄卖

  昨日,记者随机询问了该小学5名学生的领水情况。孩子回答均小心翼翼,开口无一例外是“老师说”,接下来是“喝了的”。至于喝了多少?他们或沉默不答,或用手指向唯一的校园超市。

  田维碧是超市营业员兼校园保安。记者在超市内发现了与爱心矿泉水同批次、同外观、同商品名的矿泉水在出售,每瓶卖1元。田说,是学校进的货。

  对此,作为超市负责人的后勤老师彭建波却称,他从未进过这种矿泉水。细问后,他说,可能是领了矿泉水的老师悄悄拿到超市寄卖。

  武隆县教委:

  学校做法存在失误

  武隆县教委办公室主任王华东称,经县教委调查,学校确实在处理这批捐赠物资的过程中存在失误,“既然是捐赠给师生,就应及时发给大家,而不能半年多了都没有发下去。”

  刘绍璋委员认为,此事暴露出对捐赠后监督存在空白,建议有关部门能立法加强捐赠后的监督。受捐单位应及时向捐助者报告捐赠物资的使用情况。

  爱心被存放

  受伤的是谁

  -阳光

  “存放”———校长很有创意地使用了这个词,希望以此答复“变卖救灾物资”的质疑。随着记者层层剥笋的追问、算账、核实,我们心中的疑团却越发难以解开。难道偌大一个校园,找不到存放几百件矿泉水的地方,还需要麻烦校外的小卖部?保质期一年的矿泉水才出厂一个多月,就怕过期,就迫不及待地需要“转移”?

  就目前揭露出来的事实而言,“群众来信”所指的“私吞”爱心捐助尚不能得到证实,但理应主要用于学生解渴的爱心矿泉水,孩子们却没有成为受益主体,这已是不争的事实。十来个老师领的水,比一百多个学生领的水还多,而且,“还有老师将喝不完的水拿出来又卖给学生”,如此说辞,岂不是越抹越黑?

  按说,几百件矿泉水,不算多大个事,可事关慈善,且发生在教书育人的校园,发生在“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教育工作者身上,值得思考的地方就多了。从面上看,正如刘绍璋委员指出的,这事确实戳中了捐赠监督缺位的软肋。从小处看,至少让社会慈善捐赠者的那份爱心很受伤。今天,也许你“存放”的是别人的爱心,如果明天人人都将自己的爱心“存放”,那受伤的又该是谁?(首席记者 黄艳春 李伟 文 记者 冉文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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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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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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