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发布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指导意见:头一条就明确,禁止学校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收取择校费。力度显然不小。没想到看到最后一条,却又说“力争经过3到5年的努力”使择校乱收费不再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我的中国语言文学知识,是在教育部治下的公立学校学的,老师也是按照教育部审定的教学大纲照本宣科,但若以所学的语文知识来解读这份指导意见,却甚是费解。既然禁止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收取择校费,“任何的”都禁止了,乱收费更是不用说了。就算指导意见对今年的择校费没有追溯力,起码从明年起,就不该再有什么择校费了,为什么还要3到5年呢?还要“力争”?
择校费的普遍存在,根子是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在消除择校费存在的现实根源之前,单纯禁止“任何名义和方式”的择校费,并非可取之策。
与此类似的,还有学前教育。人人都喊入园贵、入园难,实际上是一方面价格低廉的民办小幼儿园孩子越收越少,另一方面,家长却尽最大能力争着把孩子往收费高、名气大的大幼儿园送,至于能力不够的,自然只好“望园兴叹”、喊“贵”怨“难”。可见,只要有“不均衡”的存在,择校、择园的事就免不了。就算真把“任何名义和方式”的择校费都给禁止了,最终还是会变出其他择校的砝码。
11月3日,中央出台了普及学前一年教育的五项措施,其中的要旨,就是要增加学前教育的资源。个人以为,这对教育部治理择校费的指导意见而言,是个很好的启示。在优质教育资源不够充足、又不均衡的问题未能解决之前,忙着头痛医头,又有什么用处呢? (苏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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