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生小刘大一第一学期三门考试不及格,直接被学校勒令退学,小刘认为学校的处罚不合情合理,向北京市教委申诉。因自称中断学业半年仍未接到答复,他起诉市教委不履责。今天上午,此案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
连补考的机会都没给
今天上午,18岁的小刘并没有亲自到法院,而是委托律师出庭。律师告诉记者,去年9月小刘入学后就被学校组织去参加军训、国庆协助安保等大量非学习事务,耗去了一个多月的学习时间。开课后,仅仅经过两个多月,小刘就要面对第一学期七门课程的期末考试。不仅如此,学校还将一门原本开卷考试的课程变成了闭卷考试,1300多名大一学生“挂科”。小刘更是三门考试不及格。
今年3月18日,小刘突然收到学校发送的《退学决定书》,以他三门考试课程不及格为理由,做退学处理。连补考的机会都没给。律师说,小刘是从陕西小县城里一步步考出来的学生,被退学后非常着急。
律师说,在以前的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确实有三门考试不及格做退学处理的规定。但是国家教育改革之后,2005年又发布了新的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已经取消了这一条。但小刘的学校还在沿用老的规定,不符合教改的方向,甚至连补考的机会都不给,没有保护学生的受教育权。
小刘在起诉书中称,学校的决定既不合法、也不合理、更不合情。他希望学校撤销决定,没有得到答复,继而向教委提出申诉。“可中断学业半年了,教委一直没给书面答复,虽然通知学校收回决定,但我也没接到学校的消息。”小刘认为,教委没有履行法定职责,因此起诉要求市教委立即履行法定职责,对其提交的申诉作出书面答复。
教委称只有建议权
市教委在法庭上的答辩可谓大喊冤枉。教委表示按照规定,学生不满学校的处罚决定,应向学校提交复查申请,对复查答复不满,才可以向教委申诉。但小刘的学校没有作出复查决定,小刘直接向市教委提出申诉,不符合条件。不过,教委也积极进行调查和协调,发现大学对小刘的申诉不予受理的做法不符合教育法和规定的要求。教委积极督促学校进行复查、撤销原退学处理决定,重新研究对小刘的处理。
代理人表示,教委还专门制发《关于依法做好学生处理工作的建议函》给校方。在建议函中,教委提出学校错误引用了学籍管理规定,而且没有告知学生申诉的程序,并未严格履行送达程序。他们的督促使学校撤销了原退学决定并作出新的处理。虽然学校作出的新决定仍然是退学处理,但已经纠正了以前的程序错误。
小刘的律师反驳说,教委的建议函的发送时间是7月13日,距小刘提出申诉申请已经过了三个月,超期行政。而且,教委如果真的发现学校的处罚不妥,就应该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教委说,对学生学业的要求是学校自主要求的范围,教委只能建议学校酌情考虑处理的方式和方法。
旁听学生表示很吃惊
今天上午,不少大学和高职院校的师生旁听案件审理。北京师范大学的几名学生听到小刘被退学的原因后很吃惊:“在我们学校没听说三门考试不及格就直接要求学生退学的。”
学生们说,据他们了解,这种事如果发生在北师大,学校可能会要求学生延期毕业,把所有没有通过的考试补考通过后再发毕业证。学生如有疾病等特殊原因还可能留级。但不会这么不通情理,不给补考就要求退学。几名学生交流之后异口同声表示“退学不合理”。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记者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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