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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定:京外生源高职毕业生回原籍就业

2011年01月06日 16:14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今年北京高校毕业生人数将达到22.9万人,比去年又增加1万人。为缓解就业压力,今年市教委收紧留京政策,对外地生源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提出“京外生源高职(专科)毕业生回生源省区就业”。

  市教委规定:培养方式为定向、委培的高校毕业生要严格按照定向、委培协议就业;京外生源高职(专科)毕业生回生源省区就业;毕业离校时,培养单位报送就业方案为考研、考博(博士后)的毕业生,录取后提出不再攻读的,回生源省区就业;中途退学的研究生回生源省区就业;毕业后,京外生源毕业生拟考研、出国的,凭报到证将户口、档案关系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相关手续;申请自费出国留学的毕业生,要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学校不再负责其就业,毕业离校时,未能获准出境的,学校将其户口、档案转至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并办理了《就业报到证》,如无特殊情况不予调整。有特殊情况的,由学校提出调整意见及申请,经市教委同意,为其办理调整手续。毕业生调整改派须在报到证签发之日起一年之内办理,逾期不再办理有关调整改派手续。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有关文件精神,对于毕业离校时确实正在落实就业单位过程中的京外生源毕业生,可凭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按照学校要求,暂缓办理户口、档案迁转手续。(记者 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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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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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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