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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鼓励示范校取消择校生制度 交钱上名校变难

2011年01月18日 15:47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近日市教委下发了2011年中招工作意见,今年中招本市鼓励高中取消择校生制度,不招收择校生的中学可适当扩招。有关负责人表示,“取消择校生”将成为中招大趋势,这意味着“交钱上示范校”的几率将越来越小。

  去年年中,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新闻出版总署等七部委联合下发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规定,公办高中择校生比例和收费标准要逐步降低直至全部取消。

  据了解,本市示范性高中普遍存在择校生制度,并执行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原则”。市教委规定,招收的择校生分数不低于学校正常录取分数线20分、择校生比例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18%、择校费标准每名学生不超过3万元。

  近几年择校生问题引发诸多讨论,因为随着择校名额的公开和竞争的加剧,择校生的入校分数已经与正常录取的学生仅差一两分,甚至分数相同。但由于择校名额的存在,这些学生要为一分之差多付出3万元的学费。一些教育专家指出:择校名额影响教育公平。去年平谷区率先取消了高中择校生制度,按照统一分数线录取学生。

  市教委在近日下发的2011年中招工作意见中表示:有条件的区县要积极探索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工作。对于2011年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试点的区县,在编制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时予以适当照顾。业内人士透露,“适当照顾”的含义就是可以多列一些计划,适当进行扩招。

  记者从部分示范高中获悉,校长们对该政策似乎并不热情。一位校长坦言,取消择校名额对学校来说没有太大意义。因为现在招收的择校生成绩与正常录取学生几乎没有差别,但同时可以多收取一些费用,用于学校开支,所以校长们并不急于消除择校。市教委要求,未试点取消择校的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继续执行“三限”政策,将择校生计划纳入招生计划进行管理,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择校生计划要通过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J063

  新闻链接

  今年三类学校可跨区县招生:一是示范高中可跨区县招生;二是民办高中可在全市招生,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可以不分区县计划指标;三是普通高中传统项目学校招收的文艺、体育、科技特长生以及特色高中改革试验的项目可在全市招生。(记者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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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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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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