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丰台区教委、消防、公安、南苑乡政府等部门来到彩虹桥幼儿园,通知幼儿园在21日前搬离,村大队可付搬家费,逾期不搬将强拆。
彩虹桥幼儿园曾获“创办打工子弟幼儿园,为流动人口服务”奖项。日前却接到拆迁部门“非法办园应取缔”的通知(本报1月18日报道)。
现场通知搬家期限
昨日11时,区教委、消防、公安、卫生、南苑乡政府、拆迁办等30余人来到南苑乡大红门村彩虹桥幼儿园。
“我们以为要强拆,大家都很紧张。”一名老师说,当时孩子们在上课。由于园长王立微当时不在,相关部门人员对王立微的丈夫陈博渊表示,必须在21日前搬离。
在现场,相关部门人员称,经过协调,村里可付搬家费。如果21日前不搬将强拆。
30孩子转园尚无着落
陈博渊现场询问能否在附近找地方继续办学,一名教委工作人员表示:“我们要审查办学资质,办学条件”。
事后,王立微表示,园内现有孩子30多个。她表示不会主动搬离。
此前,记者从当地相关部门了解到,周边其他幼儿园也面临拆迁,该园孩子的转园尚无着落。 (记者林阿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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