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布的2011年上海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方案,引起了考生和家长的广泛关注。一些读者询问,如果考生身体有疾或考前临时生病或受伤,成绩该如何计算?对此,市教委有关方面负责人做出了解答。
问:如果我因为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育中考,成绩该如何计算?
答:因残疾、伤病免修体育课且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应由考生及其家长向考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上海市初中毕业生残疾或伤病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并提供具有资质的伤残等级鉴定机构或本市三级医疗机构证明,办理免考手续。
因残疾并全部丧失运动能力获准免考的学生,其升学体育考试总成绩按30分计。因残疾丧失部分运动能力的学生,不能参加单项测试的项目,该单项成绩按满分计算。
因伤病获准免修及免考的考生,其体育考试总成绩按所在学校学生日常体育考核平均分和所在区县学生统一考试成绩平均分计算。因伤病获准单项免修及免考的考生,其该项目日常体育考核成绩按所在学校学生该项目的日常考核平均分和所在区县该项目统一考试平均分计算。
问:遇到突发事件不能参加考试,能否参加补考?
答:可以,但补考仅限一次。考生因考前或临场发生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育考试,可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或考场负责人签字同意,可予以缓考。缓考者应另行参加补考,如因伤病仍不能参加补考的学生,须办理免考手续。(记者 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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