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2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简称“国十条”)。前天(5日,下同),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提出抓紧解决“入园难”问题。
民进中央在两会上提交了一份提案,呼吁尽早实现学前教育立法,从根本上解决“入园难”。该提案的主要执笔人,国家督学、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庞丽娟认为,当前亟待立法,这是破解我国学前教育发展突出问题、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和根本保障。
日前,教育部在公布年度工作重点时,表示今年将启动学前教育立法。
■现状
目标高但现实严峻
我国现有和学前教育有关的法规有《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前者是1990年2月1日开始施行,后者是1996年6月施行。这些年来,学前教育发生了改制、大量社会力量办学等天翻地覆的变化,老法规已经无法适应新问题。
一方面是学前教育问题重重,立法迟迟不能跟进,而另一方面,在去年公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对学前教育又制定了明确的计划:到2020年学前一年的毛入园率目标为95%,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目标为75%,幼儿在园人数达到4000万人。目前我国适龄的可以接受学前教育的儿童大约在6000万人左右,但实际在园的只有2470多万人,只有41%左右。
“学前教育是我国各级教育中普及率最低的阶段,不仅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而且落后于世界平均水平、周边及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的国家和地区,在9个人口大国中也低于巴西和墨西哥。”庞丽娟介绍。
学前教育亟待立法
早在2000年,民进中央就提出要用立法保障学前教育发展的提案。庞丽娟表示,11年前提出时,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但是这一次再次提出,是因为学前教育所面临的形势和11年前相比已经截然不同,社会上对学前教育已经非常重视,而且国民经济继续增长。所以,缺少法律保障的学前教育将成为教育中的“短板”。
今年2月,在教育部的新闻通气会上,基础教育二司副司长李天顺表示,期待着学前教育立法的尽快出台,“不要小看一部法的作用,最简单的例子,你看看《义务教育法》出台后,义务教育得到多么大的发展就可以知道”。2006年,《义务教育法》颁布以后,义务教育不仅在量上达到了基本全覆盖,而且质上有了根本的提高,教学条件明显改善,而且已经实现了义务教育阶段的全免费。他期待着,学前教育也能因为一部法律得到质的提升。
不仅在全国两会上,各地两会中,浙江、安徽等地也纷纷出现了要求地方对学前教育制定法规的呼声。江苏、北京、青岛、广州、上海等省市已先后制定实施了《学前教育条例》。
立法在上路
2003年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把学前教育立法列入了立法调研计划,并连续多年到江西、山东、河北、江苏等地就当前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问题与立法重点等展开了多次专题实地调研。
2006年底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正式委托国家教育部开展学前教育法案的研究与起草工作。
2007年11月 国家教育部将学前教育立法纳入了今后五年的立法工作重点,目前正处于法案的研究与起草阶段。
2010年11月 温家宝总理指出要“通过立法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法制轨道”。
2010年底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在有关报告中,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学前教育立法有关问题,尽快启动立法程序。
2011年2月 教育部在公布年度工作重点时,指出要在今年启动学前教育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