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注着一套13本、定价325元的识字教材,幼儿园却收450元,而且只发了6本。园方称这套教材可自愿购买,不做强求。但是家长表示,不买教材,孩子上课就没书用,无奈只好购买。
书上定价325元 园方收了450元
“我的孩子在兰山办事处中心幼儿园上学,2010年初时,学校用的教材是《分享阅读》,当时一共交了300元书费。到了2010年下半年,学校通知书费涨到了550元。”市民徐女士告诉记者,书费一下涨了这么多,她便去咨询了孩子的老师。对方告诉她,书费上涨是因为更换了一套《黄金早期教育工程阅读锦囊》,这套教材的价格是450元。
“学校的老师告诉我,2009年下半年学校就已经开始试用这套教材了,教师及学生都反映效果比较好,所以学校决定换用这套教材。”然而令徐女士没想到的是,在今年放寒假的时候,孩子把已经学完的教材拿回家后,她发现这套花450元买来的教材只有6本书。
徐女士感到纳闷,其中一本书的背面印着这套教材一共13本,定价325元,怎么孩子只拿回来6本?她咨询了孩子的语文老师,老师告诉她,学校确实只发了这几本教材,其他的教材她也根本没见过。
记者翻看了一下徐女士所说的这套教材,这几本教材很薄,每本都是不到30页的彩页。在其中一本教材的背面,印着“全套共13本,定价325元”等字样。
徐女士说,今年孩子所在的幼儿园又要收取教材费550元,其中还包括450元的《黄金阅读》系列。想想去年花450元只买了这6本薄薄的教材,自己并不愿意交书费。
说是自愿购买 不买就没教材
“去接孩子的时候,一位学生家长告诉我,这套书是自愿购买的,我便和另一位学生家长去财务咨询。”徐女士说,负责学校财务的老师告诉她们,《黄金阅读》确实是自愿购买的,但是这套书是学校的主要教材,而且效果也不错,如果不购买这套教材,新学期孩子就没书用了,他们建议家长为孩子购买这套教材。
徐女士说,要是不买孩子就没书用,没办法最后还是把书费交上了。徐女士向记者出示了一张幼儿园开具的收据,上面写着教材费550元。记者发现,收据上并没有幼儿园的公章。
另一位学生家长告诉记者,去年交了450元钱就只发了6本书,算下来一本书平均70多块钱。虽然总觉得这钱交得有点冤,但为了孩子,还是把钱交上了。
随后,记者以学生家长的身份咨询了兰山办事处中心幼儿园的张园长。据张园长说,推行这套教材是因为现在小学的识字量越来越大,根据小学的教学要求,学校决定引进这套教材。而且老师在试用后,感觉效果也不错。
对于教材标价325元,幼儿园却收费450元的疑问,张园长解释说,该书的发行单位在图书发行时,不单独出售图书,还需要额外的科研费、多媒体费等等,此外还有一张价值100元的上网卡,这才使得收费高于图书定价。
当记者问起,为什么书上标明这套教材共有13本,却只发了6本时,张园长只是一直在说教材中包括哪几项费用,并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最后,张园长表示,是否购买该书,纯属自愿,学校并不强迫家长购买。
律师:此举是乱收费,侵犯知情权
“别人的孩子如果都购买了这套教材,我却没有给孩子购买的话,那我的孩子上课不就没课本了吗?”谈起“自愿购买”,徐女士总觉得心里不是滋味。对于100元钱的上网卡,徐女士表示,自己根本就没见着。
记者联系到兰山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全市的幼儿园要求统一使用的教材,是经过山东省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的明天出版社出版的。
而兰山办事处中心幼儿园开设的《黄金阅读》系列课程,属于该幼儿园开设的特色课程,这种特色课程开办的前提是在家长自愿的基础上,幼儿园不能强迫选择学习此项课程。工作人员还表示,这种特色课程不在他们的管理范围之内。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临沂上和律师事务所的张静律师,她告诉记者,幼儿园的做法实际上是一种乱收费行为,因为学校在收费前并没有说明教材费中包含科研费、多媒体费、上网卡等费用,现在学校声称教材费中包括这些费用,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违反了公平交易原则。(记者 胡跃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