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情况
残疾人就业比例低于规定
据了解,我国《残疾人就业条例》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这个用人单位不仅包括企业,也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目前,很多省市已将该比例调高,如北京就规定,该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7%。
北京市残联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企事业单位没有按上述比例招纳残疾人,就需缴纳一定比例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果招收的残疾人超过规定比例,还会得到一定的奖励,“但很多企事业单位还是不愿招聘残疾人。”据了解,尽管国务院有明文规定,法定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政策在行政机关的落实状况并不乐观。
中国政法大学刘晓楠副教授认为,保障残疾人的就业机会,制度保障必不可少。刘小楠建议,我国应尽快设立“平等机会委员会”去监督用人单位平等对待劳动者,促进法律法规的落实,为受到歧视的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
■残联回应
北京将研究相关优惠政策
“招用残疾人的比例高低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对残疾人的态度。”国内知名反歧视公益人士、香港中文大学客座研究员陆军认为,尽管《残疾人就业条例》规定了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达不到法定比例的,可以通过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方式来替代,但行政部门理应达到法定的招用残疾人最低比例,以此体现出对残疾人的平等对待,引导全社会消除对残疾人的歧视。
北京市残联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北京市残疾人就业的情况表明,很多政府部门一般是在其他职位按比例安排了残疾人就业。而且,公务员这个岗位竞争比较激烈,所以在招录中,一些政府部门更愿意选择健全人。“同样的条件下,残疾人和正常人报考,残疾人肯定处于劣势。”
北京市残联相关负责人表示,就这个问题市残联也多次跟北京市人社局沟通过。下一步市残联还将和市人社局进一步探讨研究,“不说强制性地规定应招录残疾人公务员,起码在残疾人考公务员方面应制定一些优惠政策,保障残疾人报考公务员的权利。”
>>对话杨仁良
希望能给残疾人一个机会
记者:为什么想考公务员?
杨仁良:之前我认为政府部门对残疾人的歧视应该少些,同时因为残疾,希望能有一个稳定的工作。而且,作为残疾人,如果在政府部门工作,也能为残疾人发出声音。
记者:在求职过程中有怎样的体会?
杨仁良:感觉太难了。后来我到深圳求职,递交了无数的简历,从英语老师到话务员到文字编辑等等,面试前对方跟我说话的语气都是很肯定的,有的就像要定我似的,可一见面就不愿录用我了。
记者:找到工作了吗?杨仁良:我现在是自由职业者,帮助一些公益机构做一些事情。
记者:为什么会在今年4月提出这个建议信?
杨仁良:当时我们商量5月助残日的主题活动,就聊到残疾人考公务员这个问题上。我们征求了一下身边残疾朋友的意见,大家都很支持。后来我们就决定写这封信。
记者:你觉得建议信能得到回复吗?
杨仁良:这个建议信刚刚寄出,我还是比较有信心能得到回复的。我们提出的这个问题不是一个两个残疾人的,而是所有残疾人面临的问题。如果这个问题不能得到解决,我们还会继续收集案例,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提建议。希望能给我们残疾人一个机会。
微声音
▲董超在现场:5月12日,千余名残障人致信相关部门,建议行政机关带头履行法定义务,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报考国家公务员被拒是残障人士遭遇歧视的一个具体体现,在全国助残日之际,大家来讨论,在我们的城市中,对残疾人的权益保障还有哪些方面需要加强?
▲吕玉龙的Twitter:“改善残疾人民生,保障残疾人权益”是今年助残日的口号。这句话不能只作为宣传口号,而要落到实处,比如说,残疾人可以考公务员,残疾人可以进各类事业单位等等。我个人认为,在各级行政部门,残疾人都应有相应的职位,这样才有利于残疾人在社会中的公平地位得到提高。
▲南都东:我看了《感受印度》,书中讲:印度法律规定,有多少残疾人,公务员中就必须为他们保留相应比例的名额;卡拉塔克邦有7%的残疾人,因此给残疾人保留7%的名额,官迪尔先生是一个走路一拐一拐的残疾人,他是获得硕士学位后,通过考试成为礼宾官员的。
▲空书桌:在法国,如果在就业上对残疾人有歧视,就意味着相关部门和公司将受到严厉的处罚,并会被社会舆论一致谴责。我们在生活中,看到那些公务员岗位上,是残疾人完全可以担当的工作,却看不到他们的身影。
▲呷呷妞儿:以前在国外的时候,我发现很多公务员都是残疾人,当然是除去警察那类性质的。有很多部门只需要坐着办公就可以的,通常就会照顾残疾人士去做。我还见过轻度智障的公务员,除了反应稍稍有一点慢,其他都是正常的。记者陈荞 制图杨佳宁